首页 >> 政治学 >> 政治学理论
转变党的执政方式应处理好五大关系
2015年03月06日 11:11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5年第2期 作者:王建国 杨林刚 字号

内容摘要:为此,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大胆创新,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总结我们党66年以来的执政经验,借鉴西方法治国家的执政经验和教训,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坚定不移走自己的道路,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执政模式。一、正确处理好党与国家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党政关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四、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决定着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方向。我们党必须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同时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关键词: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法律;正确处理;党内法规;党政关系;执政;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作者简介:

  转变党的执政方式是我国上层建筑非常复杂而深刻的政治变革。在依法治国条件下,探索既符合我国实际又科学合理的执政方式,是一项伟大的战略任务。为此,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大胆创新,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总结我们党66年以来的执政经验,借鉴西方法治国家的执政经验和教训,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坚定不移走自己的道路,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执政模式。在转变党执政方式的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五大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党与国家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党政关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过去,我国形成了特有的领导体制,并一直延续下来。这种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这种体制暴露出很多问题。党政关系尚未理顺,以至于至今还有“党委挥手,人大举手,政府动手,政协拍手”的现象。邓小平同志明确反对“以党治国”的观点,强调不能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页)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从我国国情出发,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党政关系。合理的权力分工是国家权力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我们完全可以借鉴西方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来深化对党政关系的认识,按照依法治国的原则来解决党政关系问题,即党政关系民主化、法治化,使党的执政方式走向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由党包揽一切、领导一切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转变。

  科学合理界定政党权力和国家公共权力,明确党和政府的职能,做到各司其职,责任明确,使党政之间形成比较清晰的权力边界,从体制上理顺党政关系。必须正确处理党政职能分开和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的关系,合理分配好党、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等的职能。党要领导、督促、支持和保障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支持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批权和检察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强调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保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机关依法办事,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二、正确处理好党与社会的关系

  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是政党政治的基本关系之一,它深刻地影响着政党的生存发展,决定着政党活动的成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执政党,在强调党的领导的时候,千万不能忽视社会的力量,社会资源是中国共产党依托的重要执政资源。人民是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人心向背是一个政党盛衰兴亡的根本决定因素。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各级党委要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把人民群众支不支持、拥不拥护看作党处理好与社会关系的标准。

  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同时党在对社会进行领导的时候,要对人民的利益、愿望、要求及时准确地整合,为党中央制定大政方针政策提供依据;要依靠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跟党走,增强党的政治凝聚力;要通过制度安排,扩大政治参与渠道,推进国家和社会民主进程;党组织要善于充分发挥各种合法社会组织的作用。(苟欣文:《政治文明的法治根基:依法治国与政治文明》,江西高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2页)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社会的领导,探索新型的党社关系,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挥社会功能,利用好社会资源。

  三、正确处理好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依法治国要求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靠政策,还要靠法律依法办事。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不但不会妨碍依法办事,而且能够使执法者在更高的层次上更好地运用法律,依法办事。长期以来,特别是在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主要依靠政策来实现领导。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沿用了这种执政方式。在新时期,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我们要充分发挥政策和法律的整体和合力。

  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规范依据。党在领导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注意将政策和法律有机地统一起来,发挥政策和法律互相支持、协调发展的整体效力。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或者割裂开来,也不能将二者简单等同起来。党组织在制定、实施政策时,应当同宪法和法律确定的基本原则、规定相一致,有利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不能与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相矛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又要依靠其执政的政治、法律地位,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转化为反映人民意志、代表国家意志的法律,以法律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浩然)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