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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现象的三类表象及其对策
2017年04月28日 11:28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任恒 字号

内容摘要:近来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热播,该剧在全面展现反贪力量与腐败势力之间“智斗”剧情的同时,也将京州市光明分区区长孙连城“为官不为、廉而不勤”的形象刻画的甚为鲜明,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关键词:对策;为官不为;领导干部;表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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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热播,该剧在全面展现反贪力量与腐败势力之间“智斗”剧情的同时,也将京州市光明分区区长孙连城“为官不为、廉而不勤”的形象刻画的甚为鲜明,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可否认,在当下中国的官场确实存在少数干部“不吃不要却也不想干”的懒政不作为现象,虽然从外表看上述现象只是行政作风和工作态度问题,但其危害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并不亚于官场腐败,因此必须强力治理。综合来看,“为官不为”主要呈现出“不会为”、“不愿为”、“不敢为”三种类型:

  其一,“不会为”。这里的“会”是指懂得如何做事或确有能力做事。“不会为”在日常工作中则常表现为能力差、素质低,对深化改革、转变方式、调整结构等新局势不研究,对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不了解,对做好手头工作的新知识、新技能和真本领不学习,而且在工作中缺乏主见和创造力,时常表现为捉襟见肘、丢三落四和束手无策,却善长搞“面子工程”等表面文章。这类“为官不为”大概出现在两类人中间:其一是进入公职人员队伍的庸人。他们不学无术、志大才疏,抱着“喝酒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喝酒”的想法,并深谙溜须拍马、阿谀奉承“搞关系”,沉迷于吃喝玩乐搞交际。二是不想继续努力工作的“老同志”。他们年事已高、晋升无望,抱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观念,只希望退修时能够“安全着陆”。倘若让“不会为”者壅塞公职队伍当中,可以说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和公共办事效率的打压,甚至是对公共财富的变相掠夺。

  其二,“不愿为”。这里的“愿”,即愿望和想法,它泛指心中期望实现的想法的冲突,凸显对某一特定事物或情感的欲望、向往或强烈倾向性。“不愿为”类型的“为官不为”是指在工作中往往以自己的兴趣、喜欢偏好来选择性地干工作,合乎自己兴趣爱好的工作就干,不合乎自己兴趣爱好的工作就应付凑合走形式、弄虚作假图清闲。其表现有:对上级部署囫囵吞枣、断章取义,执行上级决定照本宣科、等因奉批,甚至照猫画虎、生搬硬套,以前怎么做就怎么做,别人怎么做就怎么做;不愿到艰苦困难的地方或岗位工作,不愿帮助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不愿同基层和群众打交道;在工作上喜欢造声势、出风头,大搞“形象工程”。“不愿为”者怕到基层吃苦、怕动脑筋劳神、怕多工作吃亏、怕群众找麻烦,实质上是形式主义和享乐主义在作怪。

  其三,“不敢为”。它的相对概念是“敢(勇)作为”。“不敢为”泛指某些公职人员在工作中认定“刷碗必摔碗,刷碗越多摔碎的碗越多”的歪理,他们往往抱定“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理念,在工作中胆小怕事、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怕工作失误担责任,怕踩到红线担风险,职责尽量少担,任务能推则推,乐于做“多栽花,少摘刺”的“老好人”,对群众服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把群众的苦乐冷暖“当儿戏”。进一步而言,“不敢为”者并非出于对法纪红线内的谨言慎行,而是工作过程中缺乏责任心的唯唯诺诺,经常使得政策执行力弱化、工作任务搁浅、发展机遇错失,实质上是个人安危主义,即利己主义在作怪。

  针对以上三种类型的“为官不为”现象,可以有以下相应对策:

  其一,构建能于作为的教育培训机制。应对领导干部的能力不足问题,既要严格执行中央颁布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尤其是贯彻“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优胜劣汰思维的用人机制,而且要大力强化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目前,我国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虽然已建立比较完整的体系,但目前我国培训机构更突出思想道德建设,能力提升方面不聚焦、不突出,特别是应对新形势的能力培训不足;培训存在走过场,形式主义,缺乏考核,培训结果难以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对接,实际能力提升不到位。因此,可以借鉴其他成熟的培训方式,既注重思想道德建设,又注重实效性,应构建领导干部能力培训的过关考核制度,尤其是党校与行政学院系统的培训考核。将经济发展能力、依法行政、民生服务、矛盾化解、政策运行与信息技术运用等能力作为考核重点内容,考核结果应记入档案并与晋升提拔结合起来,确保人人过关,努力化解能力不足、不能作为现象。

  其二,构建乐于作为的道德文化机制。乐于作为的文化机制建立,核心在“乐”上。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与党性教育要接地气,要创新举措,反对说教式与行政命令式教育培训方式,将理论放到案例中与工作实践中学习,真信,真学,真用。其次,在严格惩治腐败、打击贪官同时,要多塑造领导干部正面典型形象,多塑造广大民众喜爱的领导干部的形象,将形象具象化、鲜活化、生活化,同时也要不吝表扬,让所有领导干部增强自信,鼓励他们朝气蓬勃地干工作。再次,要不断净化政治生态环境,反对享乐主义、形式主义、虚无主义、拜金主义等各类不良现象,不断强化忠诚意识、风险意识与公共理念。最后,通过制度构建与系列培训,让领导干部群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政绩观,培养领导者健康的人格。

  其三,构建勇于作为的尽职免责机制。即确立积极履职免责和容错理念。具体而言,一是免责机制必须建立在完善国家的体制之上,使职能定位、机构设置、权力运行等行政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要废除一系列不合理的制度文件,设置领导者干事创业与上级领导的信息互动机制与民众信息互动机制。二是免责内容应该聚焦在开创性的、棘手的、容易引发争议的重大事务上,应加大敢于创新,敢于追求政策正义理性变通执行的保护力度,让领导干部敢于作为和勇于担当。三是应建立领导者干事创业的重大决策与重大项目的立体式的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多元参与的监督机制,推行权力运行的清单制度等,这样既可增强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又可减少领导者责任风险。四是免责机制设置必须要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结合起来,保证敢于创新,勇于作为的人得到重用与提拔。当然,免责机制设置必须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不能以上级领导意志行事。

  (作者: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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