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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雷 鞠 豪:欧洲化进程中的东欧民族主义政党
2017年06月05日 21:01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 作者:方 雷 鞠 豪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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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民族主义政党在东欧国家的政治体系和政治发展中一直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冷战后东欧国家的政治环境和政党制度发生了根本改变,急剧的社会转型和持续的“欧洲化”进程使东欧国家内部传统的社会认同和族群意识遭遇挑战。民族主义政党必须针对政治形势和政治体系内相对力量的变化进行改革,在政党政策、政党意识形态、政党与政府关系和跨国合作等方面做出一系列调整,以维持自身发展,继续发挥影响。

  关键词:欧洲化  民族主义 东欧  政党  社会转型

  从东欧地区[①]建立民族国家到剧变后转型的今天,各种各样的民族主义政党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东欧各国历史产生了巨大影响。冷战之后,随着欧盟因素的介入,东欧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许多深刻变化,出现了所谓的“欧洲化”(Europeanization)[②]现象,民族主义政党作为东欧国家重要的政治力量,也必然受到“欧洲化”的影响。面对不断深入的“欧洲化”进程和转型改制的持续发展,东欧民族主义政党何去何从成为学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结合当前这一地区的实际,客观分析欧洲化过程中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的发展和变革。

  一、欧洲化背景下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的特点、作用与构成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政治生态下,东欧民族主义政党承载着不同的内容,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并发挥不同的作用。在国家转型的二十年多间,多数情况下,东欧民族主义政党与反民族主义势力的力量对比会决定国家的政治走向和政治态度。正如亨廷顿所言,传统制度的解体可能会形成对新的认同和忠诚的要求,而这时民族主义就成为凝聚政治联盟的水泥和推动社会变革的引擎。

  在全球化与地区主义快速推进的后冷战时期,东欧地区民族主义的意识和行动必然纳入欧洲化的进程之中,东欧诸国要实现区域一体化,必须超越排他性的地方民族主义、进攻性的极端民族主义和狭隘性的国家民族主义。欧洲化进程中,东欧民族主义在“超国家”与“政府间”不断整合,民族国家的传统民族主义逐步让位于一体化进程中的新的聚合型民族主义。当前欧洲化进程的发展体现了民族聚合在现实中的反映。“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为聚合型民族主义提供了强大的驱动力。”[③]当代东欧的民族主义超越了其他各种主义,成为转型时期最有影响的政治思潮,成为东欧各国政府树立权威,团结人民的一种手段。“由于民族主义是全体国民可以共同分享的一种精神财产,是蕴藏在国民心灵深处的、在一定程度上超越其他意识形态分歧的思想情感,它也就可以成为整合多种族、多元化社会的勃合剂。”[④]而东欧的民族主义与政党紧密结合,以政党为载体展开活动。各政党不论是主张自由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都裹上了民族主义的外衣。

  多党制的转型导致东欧国家政治舞台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政党或政治团体,很难用一个统一的定义界定其范围或边界,只能从特征上加以概括。从组织形态上看,东欧的民族主义政党名目繁多,以开放性的姿态形成了各种冠之以“阵线”、“联盟”、“运动”的统一战线,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易变性;从指导思想上看,东欧民族主义政党不拘泥于某种特定的意识形态而排斥另一种意识形态,它们以“人民的全部价值观”的代表者身份,占领了一切重要的政治思想空间,具有较强的多元性和包容性;从属性上看,东欧民族主义政党成分复杂,入党条件宽泛,很难说代表和维护哪个阶级的利益,具有开放性和“全民性”的特征。

  按不同标准,当前东欧的民族主义政党可分为许多类型。从政策主张方面可分为自由主义取向的民族主义政党、社会民主主义取向的民族主义政党以及中间取向的民族主义政党。自由主义取向的民族主义政党以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观念为指导的,主张私有制,建立西方式的议会民主制和政党政治,在政党政治格局中属于右翼;社会民主主义取向的民族主义政党在指导思想上主张多元化,以欧洲民主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依据,认为自己是在民主化的基础上,为适应本民族对自由、正义和民主的理想而诞生的新党;中间道路取向的民族主义政党无特定的意识形态,而是易于把多种意识形态整合为一体。按照民族主义的特征,可以分为泛民族主义政党、国家民族主义政党和族裔民族主义政党。国家民族主义政党效忠本民族国家;泛民族主义政党强调不同国家的民族应加强联系,追求统一的民族国家或者跨地区建国;族裔民族主义政党是在国家内部产生的,旨在争取、扩大本民族权益,乃至寻求政治独立的民族主义政党。另外,按组织形态可以分为单一组织的民族主义政党和联盟性的民族主义政党。其他还有宗教型民族主义政党和极端民族主义政党等类型。

  我们不能简单地用“进步”或“反动”的标签去区分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的作用,也不能轻易得出彻底否定或简单肯定的结论。从内部因素看,剧变后,国内的体制转型对东欧国家的民族主义政党具有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民族主义政党所栖身的意识形态环境、政治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但东欧民族主义政党作为一种维持社会团结的政治组织,有效地抵挡了社会大规模转型的压力,激发了公民的自豪感和公众的凝聚力。从外部因素看,剧变后,东欧国家都实行了“融入欧洲”的战略及政策,融入欧洲成为东欧国家政党政治奉行的主要外交政策。东欧国家民族主义政党都极力避免在欧洲化进程中被边缘化,他们以一种新的形态出现,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各成员国狭隘的传统民族主义,促成了民族之间的融合,推动了东欧融入欧洲一体化的进程。

  二、欧洲化进程中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的基本主张

  有学者指出,民族主义是反“欧洲化”的政治势力在东欧的最后一块阵地,原因在于民族主义的基本价值理念和要求与“欧洲化”乃至东欧的政治经济转型存在一定矛盾。尽管面临国家转型和“欧洲化”的巨大压力,东欧民族主义政党在国家构成、公民身份和行政区划等核心问题上,仍然坚持其基本主张,捍卫其民族立场。

  (一)关于国家构成。国家构成触及民族主义的核心价值,在政治转型中,东欧民族主义政党都试图通过积极的政治运作把他们关于国家构成的观点写入本国宪法和法律,利用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力和象征意义捍卫民族主义的价值理念。除捷克等少数国家外,其余各国的宪法都带有不同程度的民族主义倾向。在斯洛伐克1992年通过的宪法中,斯洛伐克族被定义为构成国家的唯一基础。这一表述遭到了斯洛伐克境内少数民族居民尤其是匈牙利族人的强烈反对,代表匈牙利族人的匈牙利联盟党(Party of Hungarian Coalition,SMK)试图通过政治行动修改宪法关于国家构成的表述,但由于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党(People's Party-Movement for a Democratic Slovakia,HZDS,以下简称民斯运)和斯洛伐克民族党(Slovak National Party,SNS)[⑤]的极力阻挠,收效甚微[⑥]。在罗马尼亚,1991采用的新宪法一方面表明罗马尼亚是国内所有居民的共同的不可分割的家园,反对以人种、民族起源和其他因素为借口的民族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但另一方面,宪法又把罗马尼亚定义为以罗马尼亚族为基础的不可分割的民族国家,这一表述暗含对其他少数民族权利和地位的忽视,引起了罗马尼亚境内少数民族的不满。[⑦]罗马尼亚匈牙利族民主联盟(Uniunea Democrata Maghiara din Romania)[⑧]试图修改宪法中这一似是而非的表述,把境内少数的匈牙利族人变为罗马尼亚这一民族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一提议遭到议会中其他民族主义政党的强烈反对。在国家构成问题上的激烈争夺,不仅反映出东欧民族主义政党对国家构成问题的重视,也折射出他们所捍卫的民族主义价值理念。

  (二)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划是国家构成问题在具体行政领域内的延伸。在国家构成问题上,东欧民族主义政党反对把公民个体当做国家建立的基础,而认定传统的种族或民族是构成国家的基本单位,民族和种族在地域、语言、宗教、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的特性是一国公民区别于他国公民的重要标识。因此在行政区划上,东欧的民族主义政党也坚持把民族因素纳入考虑范围,防止因民族疆界与行政区划的出入引发严重的族裔矛盾。他们认为,传统的国家结构形式不能有效针对东欧国家复杂的民族形势,简单地选择单一制或联邦制建国也无法解决行政区划和民族疆界的冲突。在此问题上,东欧的民族主义政党往往分为两派,代表主体民族,作为主流政治力量的民族主义政党往往同意行政区域边界应与民族疆界尽量吻合,以保持各行政区域内较为单一的民族成分,维护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而少数民族则希望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现自治,确保少数民族居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上享有和主体民族一样的权利。在双方博弈和争斗的过程中,一种特殊的“半联邦制”(quasi-federal state)的国家结构形式建立起来,即在总体国家结构上实行联邦制的基础上给予部分少数民族充分的自治权。这种方式顾及了争执双方各自的民族立场和利益要求,成为东欧国家普遍采纳的国家结构形式。在斯洛伐克,匈牙利联盟党提出建立匈牙利族自治区,并在邻近匈牙利边境的南部城市科马尔诺做了大胆尝试。在罗马尼亚,匈牙利族政党在1994年提出了自治要求,自治的内容包括司法裁判权、区域管辖权和单独的教育文化权利。1995年在两个匈牙利族聚居区内,民族自治委员会相继成立。而2003年在特兰西瓦尼亚成立的匈牙利族委员会(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Hungarians in Transylvania)更是掀起了罗马尼亚境内匈牙利族居民自治运动的新高潮[⑨]。相对于国家构成问题,少数民族政党在行政区划上争取到了更多的主动权。

  (三)关于公民身份。在人口流动频繁、跨国联系密切、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进程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公民身份变得日益模糊,重要性也大不如前。但在政治领域,公民身份仍然具有很大的象征意义,完整的公民资格依旧是参加一国政治生活,享有一国政治权利的基本条件。在东欧,民族主义政党大都认为,公民的身份和资格代表了民族国家如何从文化上谋求自身认同,代表了本国公民从哪一领域,以何种方式寻求和确认自身的特性。从这一论点出发,东欧的民族主义政党反对西欧国家普遍采用的出生地界定法(ius soli),而倾向于血统界定法(ius sanguinis),即出生地不是获取公民身份的有效条件,血缘关系是评判公民身份的标准,根据民族特性可以遗传的生物学观点,他们认为只有父母双方都是或有一位是本国公民或本民族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本国公民[⑩]。除此之外,民族主义政党还要求在公民资格和身份的获取上设置一系列资格条件,包括语言、宗教、在本国的居住年限、对本国历史文化的了解程度和对国家或民族的忠诚等。通过民族主义政党的政治运作,这些要求纷纷被写入各国法律。在罗马尼亚,宣誓效忠于国家和罗马尼亚民族,捍卫国家和民族利益是获取公民身份不可缺少的环节。[11]实际上,在除波兰外的大部分东欧国家的宪法中,关于公民身份的法律规定都带有一定的民族主义倾向。

  (四)关于语言。语言作为界定公民身份的依据和民族文化传统的标识,也是东欧民族主义政党关注的核心问题。早在19世纪,语言就作为在东欧地区划分国家疆界的重要标准,民族主义者更是把语言单一化和官方语言向边疆地区扩展看作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当东欧国家重新制订或修订宪法和语言法时,代表主体民族的民族主义政党往往率先发难,利用自身在政治体系内的影响力,促使国家尽快实现语言单一化,限制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权限和范围,而少数民族政党则坚决反对这种行为,并通过积极的政治斗争力图实现自身语言官方化,争取在语言使用范围上更大的自由。在互不相让的态势中,关于语言问题的微小法律变动都会引起双方乃至全国范围内的争执。以罗马尼亚为例,罗马尼亚90年代初颁布的语言法规定,少数民族拥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民族主义政党在1997年修改后的法律中,这种权利被限定在历史和地理等少数课程,这一变动引起了少数民族政党强烈不满。同样引起争议的是2001年新修订的语言法,这部法律规定在少数民族占当地居民人口20%以上的地区,少数民族可以在公共场合和官方领域使用本民族语言,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命名街道。这一规定遭到罗马尼亚主流民族主义政党的抗议,而少数民族政党同样感到不满,他们认为20%的门槛过高,应该调整到10%,给予更多少数民族语言使用的自由。而在克卢日设立两种官方语言并建立一所使用匈牙利语的大学的提议更是引发了全民大讨论,大罗马尼亚党(Greater Romanian Party,PRM)甚至动用法律手段,起诉总理纳斯塔斯(Nastase),认为他的做法损害了国家的尊严。[12]罗马尼亚在语言问题的争执是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相互争斗的缩影,妥协的结果是东欧国家在语言问题上呈现一种折衷倾向——即一国之内只存在一种官方语言,但少数民族语言也可以自由使用。以斯洛伐克为例,斯洛伐克语是斯洛伐克宪法认定的唯一官方语言,但宪法的第4章第34条也规定在掌握斯洛伐克语的基础上,少数民族可以自由选择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接受教育,与当局沟通,以及在民族事务的处理和解决中使用本民族语言。[13]

  三、欧洲化进程中东欧民族主义政党取向的转变

  (一)民族主义政党对“欧洲化”的态度由疑虑转向逐步认可

  转型初期,东欧民族主义政党之所以对欧盟和“欧洲化”存在疑虑,一方面是因为在一个全新的欧洲背景下,地域、语言、历史文化等传统的社会认同方式受到冲击,民众无法寻求和确认民族特性,导致严重的民族认同危机;另一方面,按照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的观点,类似欧盟的超国家行为体会替代民族国家的部分功能,进而侵害民族国家的主权,民族国家尤其是东欧弱小国家的利益在一个大欧洲的概念下会被忽视甚至损害。如2010年10月从法律与公正党分离成立的新政党“波兰优先党”(Poland Comes First ,PJN)、以激进主义和暴力为特征的波兰独立联盟(the Confederation for Independent Poland,KPN)[14]、匈牙利“为了更好的匈牙利运动”(The Movement for a Better Hungary,JOBBIK,简称尤比克党)[15]等都持有一定的软性欧洲怀疑主义(Soft Euroscepticism),这些党在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具有民族主义政党倾向。但实际上,在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各国,民族国家的功能受到严重挑战的情况下,“欧洲化”成为民族国家联合起来应对全球化的一种手段。“欧洲化”不仅在推动东欧政治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功,而且促使更多的民众融入到“欧洲大家庭”中,产生一种“欧盟公民”的身份和观念,把欧洲一体化内化成自身的价值认同。在处理公共安全、外来移民和公民身份等一系列问题时,欧盟显然比单一的民族国家更具优势,可以分担民族国家的责任和压力。因此,认可“欧洲化”,调整民族国家和欧盟之间的关系对东欧民族主义政党不无裨益。随着“欧洲化”的逐步扩展,东欧民族主义政党开始把单一的民族认同模式转变为一种混合型认同或多元认同[16],即民族认同与欧洲认同并不相互矛盾。民众可以认为自己既是波兰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也是欧洲人。在民族利益方面,东欧的民族主义者也认识到欧洲一体化是一个不断扩大合作的过程,而合作扩大的最主要动因仍在于民族利益的优化。加入欧盟不仅不会使各民族或民族国家利益受损,相反,跨国、跨民族间的联系合作会促进民族利益的最优化。由此,把民族国家观念和区域合作意识结合起来,对“欧洲化”持欢迎和开放的态度成为东欧民族主义政党新的发展趋势。

  (二)民族主义政党意识形态中的自由民主内涵不断强化

  在冷战后国家转型的过程中,自由主义范式逐渐受到东欧国家的重视,成为体制转型的指导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自由主义的扩张对传统的东欧民族主义政党构成了威胁。与其他政党相比,民族主义政党缺少独立、系统的思想理论基础,在强调民族利益至上和民族文化传统之外,对其它意识形态具有较强的依附性和融合性,因而本身就具有庞杂和灵活多变的特点。在东欧国家,随着市场经济和中产阶级的发展成熟,传统的社会结构和旧有思想不断被瓦解,自由主义的价值理念成为东欧国家政治转型和民主化进程的思想基础。而欧盟塑造和规制东欧国家的制度方式表明:一个自由主义的东欧是欧盟接纳东欧各国的重要条件和指标。在欧洲化的背景下,在意识形态中加入自由主义的现代价值观念成为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的必然之选,捍卫人权、民主、平等等自由主义的内容也开始出现在民族主义政党的党纲中。尽管在实际的操作和治理中,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的进一步融合还难以贯彻,但在少数民族、外国居民和其他涉及自由权利的具体问题上,我们都可以看出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的反思和改变。例如,罗马尼亚的匈牙利族民主联盟在纲领中声明,支持国内一切为实现民主和建立新社会而提出的政治纲领,要求匈族人与罗族人享有平等权利,认为确认和保证少数民族的个人和集体的权利是罗马尼亚民主的支柱,并认为这些权利不是特权,并不损害罗马尼亚的独立和国家主权。保加利亚的争取权利与自由运动(Movement for rights and freedom)[17]主张民族平等,尊重所有人的权利与自由,通过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达到民族间的谅解与团结。还有图季曼领导的克罗地亚民主共同体(Croatian Democratic Union,HDZ)[18],成立时的政治目标是:废除一党垄断,变南联邦为邦联,以实现克罗地亚的自主权,在克罗地亚民族独立过程发挥了领导作用。

  (三)民族主义政党的政策重心开始向具体的社会经济问题倾斜

  在实行多党制的东欧国家,民族主义政党往往将政策纲领同民族、历史文化或宗教传统结合起来,利用特殊的种族成分和地域背景,吸引民众支持,扩大社会基础。然而随着国家转型的逐步深化,自由化、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重弹意识形态的老调变得不合时宜,经济和社会问题逐渐成为东欧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东欧政党必须针对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理论政策创新,有效解决社会经济问题,否则便会丧失竞争力和吸引力。在政党间传统的意识形态对抗不能引起选民的共鸣的背景下,以社会经济政策赢得民心成为最有效的政党竞争模式。对于民族主义政党来说,单一的民族立场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难以整合不同的社会利益,而狭隘的民族政策轻则产生民族矛盾和地区冲突,重则引发国家动乱或战争,危害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因此,东欧的民族主义政党必须调整政策重心,更加关注经济自由化、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保障和外交政策等一系列具体问题。这种做法一方面减少了因为特定的民族政策而引起的民众不满和民族矛盾,另一方面,在传统的兼容并蓄型的政党(Catch-all Party)已经不能满足民众需要时,在单一问题上的有效政策能使民族主义政党赢得民众的支持。

  斯洛伐克民族党的起落沉浮反映出东欧民族主义政党共同的转型之路。该党在成立初期就以激进的民族政策和狭隘的民族观而闻名。斯洛伐克民族党认为,任何在民族问题上的让步,都是对主体民族的威胁和少数民族的纵容,这会助长少数民族的气焰,诱使少数民族朝着独立的方向发展。因此,他们坚决反对给予少数民族尤其是匈牙利族和罗姆族人充分的权利自由和公平的政治经济待遇。该党领袖简·斯罗特(Jan Slot)更是频频抛出极端民族主义言论,他说:“匈牙利族居民就是生长在斯洛伐克体内的癌症,而对付罗姆人最好的办法是用长鞭驱赶。”[19]他表示,“希望驱逐斯洛伐克境内的匈牙利族居民,并送给布加尔(Bugar,匈牙利联盟党领袖)一张去往火星的单程机票[20]。”在1993年独立前后,斯洛伐克国内民族意识高涨,民众对于民族独立倾注了极大热情。在有利的政治环境下,斯洛伐克民族党的极端民族主义政策吸引了许多民众支持。在1990年的选举中,该党获得了13.9%的选票。而在斯洛伐克独立后,斯洛伐克民族党又获得了与民斯运、工人联合会(Union of the Workers of Slovakia,ZRS)联合执政的机会。但在经济和社会问题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后,民族问题的影响力日渐式微,斯洛伐克民族党的极端民族政策逐渐被民众抛弃,并遭到来自国内外社会舆论的强烈批评。在2002年大选中,斯洛伐克民族党仅获得了3.3%的选票,为该党历史最低,未能进入议会。选举的失利也导致了政党的分裂和重组[21]。在低谷中斯洛伐克民族党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们逐步抛弃了民族主义思想中过于极端和狭隘的部分,把注意力转移到具体的国内政治经济问题上来,并努力淡化民众对于该党的不良印象。在2006年大选中,针对此前涉及税收、养老金、医疗保险和福利体系的大规模结构改革暴露出诸多问题,斯洛伐克民族党在失业保险、医护人员处境,低收入群体保障等方面上提出了一系列有效方案,对于那些承受改革的代价却未能得到实惠的群体来说,这些方案具有莫大的吸引力。最终,斯洛伐克民族党赢得了11.6%的选票,与斯洛伐克方向—社会民主党(Direction-Social Democracy,SMER)和民斯运共同组阁,成为民族主义政党转型的成功案例[22]。

  (四)民粹主义成为东欧民族主义政党新的取向

  历史的看,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时代的来临更是为两者相互融合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方面,欧洲化进程中的东欧国家,民众将一国之内民族与民主诉求的实现与整个欧洲一体化进程相联系。民族主义政党则利用民粹主义的平民主义底层取向,把自身的社会基础在跨国框架下扩展到那些没有能够从欧洲一体化进程中获益而不满的群体,这些群体包括大量的农民、退休工人和部分少数民族。另一方面,在欧洲化带来的新政治浪潮中,单一议题政治成为一种新的大众政治参与方式,“它意味着未来的竞选宣言将可能是没有议题的中庸的政策主张,以及对一系列人民关注的单一议题如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23]这种新型政治形式的出现使得现代政党政治发展成为实用的以大众意向与趣味为主导的政治,需要依赖政策主张、有力的游说、民意测验以及公民表决等政治方式。民粹主义政党的迅速崛起,为东欧民族主义政党提供了可借鉴的发展模式。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纷纷向民粹主义“取经”:在意识形态上,把普通民众的利益诉求内化为民族整体的价值利益,强化底层民众的民族认同;在竞争手段上,抓住在单一问题上某些社会性被排斥团体(socially excluded group)的不满和消极意识的积累,通过选民动员和政治宣传有效引导群体心理取向,把草根性的政治参与转换成政党自身的社会基础。通过把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有效融合,民族民粹主义逐渐成为东欧民族主义政党新的发展方向。

  (五)跨国政党联系的聚合性发展趋势

  “欧洲化”进程把欧盟塑造成东欧国家最重要的外部行为体。为了适应欧盟这个新的政治舞台,在欧盟层面上更好地发挥作用,东欧民族主义政党不再仅仅着眼于国内,而把目光投向整个欧洲。他们开始主动建立相应的对外机构,积极参与欧洲选举和欧洲议会的实践。为了获得外部承认与接纳,民族主义政党越来越重视政党间的跨国接触与合作。由最初非制度化的、不定期的集会,到固定的联系网络和稳定的合作机制,再到建立跨国政党组织,东欧的民族主义政党逐步跨越民族国家的界限,在崭新的欧洲平台上发挥作用。具体看来,东欧民族主义政党参与欧洲政治实践、建立跨国联系的主要合作形式包括:加入“欧洲议会党团”和“欧洲跨国政党联盟”、参与“欧盟区域委员会议会党团”的政治活动以及个别政党的单独合作。进入新世纪,欧洲议会和其他跨国合作组织中有了越来越多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的身影。在波兰2004 年欧洲议会选举中,家庭联盟(League of Polish Families,LPR)以15.9%的得票率和10个议席位居第二,自卫党获得10.8%的选票和6个议席,两党都成为波兰政党在欧洲议会中的重要力量;在匈牙利,尤比克党在布达佩斯与瑞典、法国、比利时、意大利四个民族主义政党共同成立了欧洲民族运动联盟(Alliance of European National Movements),而在同年举行的欧洲议会选举中,尤比克党赢得14. 8%的选票和3个议席,首次参选便位列国内前三[24];在斯洛伐克,民族党也是在2009年的欧洲议会选举中5.6%的选票,首次获得议席。[25]

  从实际效果来看,跨国政党联系的发展的确给东欧民族主义政党带来颇多的现实利益。一方面,民族主义政党可以利用跨国政党组织对国内政治施加影响。由于欧洲议会选举与国家选举之间存在时间差,民族主义政党可以根据在欧洲议会选举中的得票率衡量自身在本国政坛中的地位与支持率,采取相应措施调整、完善先前的政治主张,为在国内选举中获得胜利打下基础。另一方面,欧盟和欧洲议会是东欧民族主义政党重要的财政来源。在国内财政渠道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从欧盟和欧洲议会中获得资金支持成为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纷纷采用的办法。

  结语

  在东欧国家政治经济社会转型的二十年间,民族主义政党作为多党制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东欧国家的政治结构和政治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尽管东欧民族主义政党的基本价值理念和要求本身与“欧洲化”进程存在着一定矛盾,但通过调整和转型,东欧民族主义政党不仅把自身的价值理念与自由主义有效融合,强化了自由民主的内涵,而且转变了对于欧盟和“欧洲化”的态度,成为“欧洲化”进程的支持者和获益者。同样,在“欧洲化”和政治民主化的背景下,东欧民族主义政党也在经历相似的转型和变革。因此,东欧的民族主义传统和民族主义政党不会成为“欧洲化”进程无法绕行的障碍。

  作者简介 方雷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鞠豪 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政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0世纪以来东欧国家政党与政治思潮研究”(项目编号06BKS026)和教育部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转型国家政治发展的比较研究:以中东欧和中国为例”的阶段性成果。

  [①] 目前对这个地区的称谓不统一,有称为“东欧”的,有称为“中欧”的,有称为“中东欧”或者“东中欧”的,还有的认为应细化为中欧、东欧、东南欧(指巴尔干半岛)。西方学者称的东欧甚至包括前苏联或俄罗斯和独联体的欧洲部分。本文所指东欧为13个独立主权国家,即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马其顿、波黑、塞尔维亚和黑山。参见方雷:“中东欧国家的政治转轨:以波匈捷为例”,《山东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第147页。

  [②] “欧洲化”指的是欧洲治理模式改变成员国国内政治的趋势和结果。这一概念既强调欧盟政治与制度作为一个独立变量在东欧国内政治中的作用,也展现出东欧国内政治结构对欧洲一体化的适应过程。参见:James A.Caporaso,  “Third Generation Research and the EU”,  Presentation at Conference on Impact of

  Europeanization on Politics and Policy in Europe , Toronto, Canada, May 7-9, 2004, p.3.

  [③] 金鑫:“有关民族主义的几种类型”,《欧洲》,2002年,第1期。

  [④] 姜毅:“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俄罗斯民族主义”,《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1997年,第2期。

  [⑤] 斯洛伐克民族党是斯洛伐克人于1871年创立的最早的政党,1945-1989年,民族党停止活动。1990年,新型的斯洛伐克民族党成立,致力于发展斯洛伐克国家和民族特性。

  [⑥] 古莉亚:“斯洛伐克政党的欧洲化”,《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9年第4期,第122页。

  [⑦] 资料来源:Romania-Constitution, http://www.servat.unibe.ch/icl/ro00000_.html.

  [⑧] 成立于1990年初,声称不从属于任何一种意识形态,是一个代表和捍卫罗马尼亚的匈牙利少数民族利益的组织。

  [⑨] Andreas Johansson, Nationalism versus Anti-nationalism in Post-communist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http://gupea.ub.gu.se/bitstream/2077/506/1/A.%20Johansson.pdf, p.12.

  [⑩] Andreas Johansson, Nationalism versus Anti-nationalism in Post-communist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http://gupea.ub.gu.se/bitstream/2077/506/1/A.%20Johansson.pdf, p.13.

  [11] 资料来源:International Constitutional Law, http://www.servat.unibe.ch/icl/index.html.

  [12] Andreas Johansson, Nationalism versus Anti-nationalism in Post-communist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http://gupea.ub.gu.se/bitstream/2077/506/1/A.%20Johansson.pdf, p.17.

  [13] 资料来源:Slovak-Constitution, http://www.servat.unibe.ch/icl/lo00000_.html.

  [14]波兰独立联盟在1991年议会选举中从激进主义组织和个人中脱颖而出,在波兰议会中赢得46个席位,成为具有影响的民族主义政党,该党目前为在野党,回归为不妥协的局外人角色。

  [15] 该党倡导国家利益至上,对欧盟持怀疑态度,宣传超越左右的民族主义立场,“认为左和右毫无分别,真正的分别在于是否主张全球化,我们是爱国主义政党”。参见:Leigh Phillips . "EUobserver / A far-right for the Facebook generation: The rise and rise of Jobbik". Euobserver.com. http://euobserver.com/843/29866. Retrieved 2010-06-18.

  [16] 马胜利 邝杨:《欧洲认同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0页。

  [17] 成立于1990年1月4日,1990年4月26日注册为政党,是保加利亚土耳其族人的组织。1997年4月,该党同其它小党联合组成救国联盟参加大选,成为议会第三大党。该党2001至2005年与“稳定与振兴国民运动”(NDSV)联合组阁,2005至2009年与社会党及“稳定与振兴国民运动” 党联合组阁。现为在野党,其支持率不断上升。

  [18]  克罗地亚民主共同体于1989年6月17日成立,是右翼民族主义政党,在1990年5月多党制选举中获胜后执政。1992年8月举行克独立后第一次大选,克罗地亚民主共同体再次获胜,继续执政。2000年1月,克罗地亚民主共同体在议会代表院选举中失败,沦为在野党。但在2003年11月的议会选举中,克罗地亚民主共同体东山再起,获得总共152个席位中的66席,重新成为执政党。

  [19] "Chaos, Corruption and Extremism - Political Crises Abound in Eastern Europe". Der Spiegel. 2007-05-29, Separatist Movements Seek Inspiration in Kosovo". Der Spiegel. 2008-02-22. http://www.spiegel.de/international /europe/0,1518,485497,00.html.

  [20] Jacques Rupnik,“Populism in Eastern Central Europe”, http://www.eurozine.com/articles /2007-09-10- rupnik-en.html p.2.

  [21] 2001年,一部分党员脱离出来成立了斯洛伐克真正民族党(Real Slovak National Party,PSNS),在2005年与斯洛伐克民族党重新合并,同年,部分党员又成立了新的斯洛伐克民族统一党(United Slovak National Party,ZSNS),并发展成为一个全新的政党。

  [22]古莉亚:“斯洛伐克政党的欧洲化”,《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9年,第4期,第124页。

  [23] [英]帕特里克·迪克松:《洞悉先机——全球化的六个方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05页。

  [24]徐刚:“社会转型中的中东欧新民粹主义探析”,《欧洲研究》2011年,第2期,第10页。

  [25] 资料来源:http://www.europarl.europa.eu/parliament/archive/elections2009/en/slovakia_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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