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同时鲜明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关键词:法治;发展理念;思维;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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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同时鲜明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如何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根据“五位一体”发展思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促进五大发展理念,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首先我们应当认识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与五大发展理念,都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场合多次提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概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明确提出,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始终是硬道理,是必须抓好的第一要务,同时发展也应当根据新的实践而有新的理念、新的要求。五大发展理念虽各有侧重,但相互呼应、协调一致,既服务和服从于“四个全面”的战略目标,又彼此配合解决发展中的棘手矛盾和问题。
可以看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与提出五大发展理念,都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深刻总结,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理论内涵的丰富和提升,也是指导“十三五”发展的思想灵魂。
其次,我们还应认识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与五大发展理念是并行不悖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这些创新涉及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互相不可分割。
我们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时,必须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工作始终,努力使党员干部不在法律之外、更不在法律之上,而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想问题、办事情。五大发展理念只有建立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基础上,才能有永恒的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