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发生在全国多地中小学的“毒跑道”事件引发持续关注。一些涉事学校已开始紧急拆除“毒跑道”。针对“毒跑道”事发后暴露的相关标准缺失,一些地方已经出台或正准备制定地方标准。
关键词:跑道;环境立法;新闻分析;警示;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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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新闻分析:“毒跑道”警示环境立法空白
新华社记者张莹 刘石磊 彭茜
近日,发生在全国多地中小学的“毒跑道”事件引发持续关注。调查显示,导致“毒跑道”事件的是一系列复杂因素。一些涉事学校已开始紧急拆除“毒跑道”。
然而,在事件定性和责任归属尚未有结论时就紧急拆除“毒跑道”,并不是一个常规的解决方式。为何这一事件在定性及处理上面临如此大难度?多位专家近日就此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事件反映的深层次问题是相关环境立法空白、标准滞后,如果想从根本上杜绝“毒跑道”,以及“毒玩具”、“毒疫苗”、“毒奶粉”等类似隐患,必须从完善立法入手。
为何检测合格?
许多人难以接受一个结论:“毒跑道”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从事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研究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余若祯博士对新华社记者表示,“毒跑道”五花八门的检测结果,凸显了我国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管理立法的空白。
在国内,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聚氨酯跑道是塑胶跑道的“主力军”。余若祯说,在TDI型聚氨酯跑道的疑似毒性成分中,未反应完全的游离态TDI单体对眼睛和呼吸道具有严重的刺激作用,可能引起呼吸道炎症。但无论是适用于室外的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还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对游离TDI的浓度都没有规定。
因此,即使对学校教室和跑道上方的空气采样检验“合格”,也不能说明这些区域内的空气安全无毒。
据介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只包含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10项空气中最常见污染物标准,涉及有机化合物污染的只有颗粒态苯并芘浓度一项。如果其他有毒有害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进入环境空气造成污染,并无标准可查。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环境立法更加完善。例如美国《清洁空气法案》列出了包含187种化学物质的有毒有害空气污染物名单,“毒跑道”疑似“元凶”TDI就列于其中。如果名单上的化学品进入环境,相关人员会面临严格的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