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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网络文化自觉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
2015年12月11日 14:39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倪明胜 字号

内容摘要:“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餐饮”等快速兴起,每个行业都在跃跃欲试,“互联网+”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香饽饽”。这就需要对互联网发展进行正面引导,着力构建网络共同体意识和网络主体意识,增强网络主体的规则意识、底线意识,以网络文化自觉引领和推动网络公共责任体系构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关注“互联网+”能带来什么,更要提倡网络文化自觉,构筑和强化网络主体共同遵守的价值底线,不断增强网络主体的规则意识、底线意识、协作意识、共赢意识,确立公共价值规则,培育网络公共理性,降低网络的负面效应,引领和规范网络主体行为。

关键词:互联网;网络;文化;创新;核心价值观;底线;发展;风险;经济全球化;基础设施

作者简介:

    树立与增强网络文化自觉

 

  当下,互联网开启的“数字化生存”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互联网+”展现出极大创新空间,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当传统产业和商业模式与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平台相遇时,“互联网+”在其中充当的是产业跨界融合的“媒介质”与“催化剂”,催生着新的经济形态和商业模式。“互联网+”正在成为各个行业的创新之源。“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餐饮”等快速兴起,每个行业都在跃跃欲试,“互联网+”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香饽饽”。但是,人们置身于这种被快速催化的发展形态和增长模式,很容易忽视其背后潜在的泡沫风险、资本炒作、监管漏洞、价值扭曲、秩序失范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中潜藏着巨大经济社会风险,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文化强,国才强。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今天,能否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真正激活各种创新要素,树立网络文化自觉是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只有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网络文化自觉,强化人们的理性认同、社会责任、互惠协作、沟通共享、互促共进,“互联网+”才能真正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变革的强大正能量。

  在对经济全球化时代“自我”与“他者”文明的理性反思中,费孝通提出“文化自觉”论,论述了面对多元文化的冲击和价值干扰,应当强化自我文化认同和主体意识,推动本民族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和创新发展。这启示我们,“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文化自觉,主要在于形成和强化网络共同体意识和网络主体意识。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其社会创新动力作用,增强风险防范能力,需要寻求各类主体在互联网上和谐共生的“最大公约数”、维护网络秩序的共同底线。这就需要对互联网发展进行正面引导,着力构建网络共同体意识和网络主体意识,增强网络主体的规则意识、底线意识,以网络文化自觉引领和推动网络公共责任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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