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布《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职称改革将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意见》提出,要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将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完善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申报评价办法。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是《意见》当中的一大亮点。
关键词:评价标准;人才评价;分类;评价指标;改革;设置;技术开发;职业;意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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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布《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职称改革将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
《意见》提出,要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加快新兴职业领域人才评价标准开发工作。建立评价标准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同时,人才评价要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
《意见》要求,要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
人才评价方式将得到改革和创新。将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加强国际同行评价。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由用户、市场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丰富评价手段,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方式。
《意见》还提出,要畅通人才评价渠道。依托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评价绿色通道。完善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申报评价办法。
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是《意见》当中的一大亮点。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对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的人才,重在评价考核工作绩效,引导其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
另外,改革将完善面向企业、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产业发展需求、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对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申报条件。
北京晚报记者 代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