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湖南日报12月 25日讯(陈新)为奖励热心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今天,长沙市雨花区环保局对10起环境违法案件举报者进行了奖励,现场发放8000余元奖金。据了解,这是雨花区第二次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者进行奖励。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 2015年,雨花区环保局制定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群众进行奖励。举报范畴包括:违法排放、倾倒或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的。
关键词:奖励;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废物;违法案件;长沙市雨花区环保局;发放;污染物;陈新;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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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2月25日讯(陈新)为奖励热心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今天,长沙市雨花区环保局对10起环境违法案件举报者进行了奖励,现场发放8000余元奖金。据了解,这是雨花区第二次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者进行奖励。
12月6日,有群众举报有人在雨花区跳马镇田心桥村黄零冲组倾倒大量过期药品,这些药品属危险废物。雨花区环保局接到举报电话后迅速介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将已倾倒药品清理、打包进行无害化处置。由于案件性质严重,该案已被移送至公安机关,有关当事人被行政拘留。雨花区环保局按照规定,对两名举报者每人发放400元的奖励。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2015年,雨花区环保局制定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群众进行奖励,举报范畴包括:违法排放、倾倒或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的;违规排放、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