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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正向激励办法 促进财政经济加快发展
2017年12月08日 15:21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王永珍 字号

内容摘要:福建日报讯(记者王永珍)近日,省财政厅出台《福建省促进财政经济加快发展正向激励资金管理办法》。奖励资金分为经济增长奖励、财政收入规模及质量奖励、上缴省级财力增量奖励、保护生态环境奖励、机关效能建设奖励等5项。同时,对发生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重大事件、特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况和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预决算公开等工作开展不力的设区市,按一定比例相应扣减激励资金。

关键词:奖励;管理办法;激励资金;经济增长;生态环境;预算执行;重大事件;扣减;地表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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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日报讯 (记者 王永珍) 近日,省财政厅出台《福建省促进财政经济加快发展正向激励资金管理办法》。正向激励资金补助对象为各设区市。奖励资金分为经济增长奖励、财政收入规模及质量奖励、上缴省级财力增量奖励、保护生态环境奖励、机关效能建设奖励等5项。考核指标涉及GDP增幅、收入增长率和质量、预算完成情况、地表水质优良比例、绩效考评结果等。同时,对发生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重大事件、特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况和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预决算公开等工作开展不力的设区市,按一定比例相应扣减激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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