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湘潭和韶山荣膺“全国文明城市”
2017年11月15日 13:5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国斌 曹辉 字号

内容摘要:湖南日报11月 14日讯(记者李国斌曹辉)今天,中央文明办发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在新一届89个全国文明城市当中,湘潭市和韶山市榜上有名。在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当中,长沙、株洲、岳阳、常德等4市顺利过关,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今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中央文明办组织的网上材料审核结果和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结果,提出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建议,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

关键词:文明城市;中央文明办;韶山市;湘潭市;问卷调查;复查;审核;报中央文明委;参评城市;名单

作者简介:

  湖南日报11月14日讯(记者 李国斌 曹辉)今天,中央文明办发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在新一届89个全国文明城市当中,湘潭市和韶山市榜上有名。

  在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当中,长沙、株洲、岳阳、常德等4市顺利过关,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至此,湖南已有6个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从2003年起,湘潭市通过夯实公民思想道德基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构建长效常态创建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后产生6位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和21位“中国好人”,形成了闪耀全国的道德模范“湘潭现象”。韶山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育民、创建靠民,以“我是主席家乡人,我为主席家乡添光彩”主题活动为总揽,用统一战线汇聚各界力量。2016年湖南省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中,韶山市的群众满意度达95.53%。

  今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严格依据参评城市的2015、2016、2017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提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同时,认真做好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中央文明办组织的网上材料审核结果和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结果,提出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建议,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孙龙)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