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陕西:新建居住区应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2017年10月19日 15:45 来源:新华社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西安10月 19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日前出台《“十三五”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制定实施本地区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新建居住区应按照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规划,陕西将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智慧养老,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居家养老服务业结合,让老年人获得“触手可及”的服务。在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同时,陕西省还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关键词:养老服务;服务设施;老年人;社区养老;养老机构;陕西省;服务体系;居住区;养老床位占;许祖华

作者简介:

  新华社西安10月19日电(记者 许祖华)陕西省日前出台《“十三五”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制定实施本地区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新建居住区应按照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根据规划,陕西将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50%,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30%。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老年人健康素养提升至1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5%。

  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骨干力量的为老服务模式。加快建设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对接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积极发展智慧养老,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居家养老服务业结合,让老年人获得“触手可及”的服务。

  在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同时,陕西省还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贾伟)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