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华社重庆3月 1日电(记者陈国洲)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了解到,从3月 1日起,重庆公安机关为西藏自治区户籍居民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自此,包括西藏、广西、内蒙古3个自治区和青海、四川、吉林、黑龙江、辽宁等5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户籍群众,可在重庆异地办理身份证。同时,为最大限度方便市外来渝群众在居住地就近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重庆市各区县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增加跨省异地受理点,增加工作人员,添置相关设备,保障群众办证需求。
关键词:户籍;群众;办理身份证;跨省异地;异地办理;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西藏自治区;重庆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少数民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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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3月1日电(记者陈国洲)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了解到,从3月1日起,重庆公安机关为西藏自治区户籍居民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自此,包括西藏、广西、内蒙古3个自治区和青海、四川、吉林、黑龙江、辽宁等5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户籍群众,可在重庆异地办理身份证。
通过系统升级,重庆公安机关已具备少数民族文字双语版居民身份证生产条件。目前,重庆已实现对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渝居住群众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服务。
同时,为最大限度方便市外来渝群众在居住地就近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重庆市各区县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增加跨省异地受理点,增加工作人员,添置相关设备,保障群众办证需求。目前,全市跨省异地受理点从66个增至31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