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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鼓励社会力量办教育 对民办教育分类管理
2017年01月19日 10:59 来源:央广网 作者:沈静文 钱成 字号

内容摘要:昨天(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两份配套细则,明确将对于民办教育将实行分类管理。现在的民办教育有17万多所,但是没有进行分类,民办教育的学校如何进行办学定位,是营利还是非营利,没有明确清晰的界定,这次就是要破解这个难题。《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民办学校将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表示,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的,依法修改学校章程,继续办学,履行新的登记手续。围绕此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就专业设置、课程开设、教材选用、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等作出明确规定。

关键词:学校;分类管理;办学;登记;营利;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教学质量;兴办;力量;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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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发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将对民办教育分类管理

 

  央广网北京1月19日消息(记者沈静文 见习记者钱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说到“民办学校”,你会想到什么?学校收费高、不规范、教学质量没有保证,在家长们的“忧虑清单”中,民办学校恐怕可以列入前几名。

  昨天(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两份配套细则,明确将对于民办教育将实行分类管理。家长们的忧虑能否迎刃而解?民办教育将如何收获政策红利?

  教育部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7.10万所,在校学生4825.47万人。民办教育的发展,弥补了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增加了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坦言,庞大的体量背后,管理水平亟待提升。现在的民办教育有17万多所,但是没有进行分类,民办教育的学校如何进行办学定位,是营利还是非营利,没有明确清晰的界定,这次就是要破解这个难题。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民办学校将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郭春鸣表示,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定价、由市场调节。简单的来讲,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能取得办学的收益,办学的结余必须全部用于教育事业。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结余依照公司法的相关的规定来进行。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存蓄期间举办者是否能拿收益,终止的时候剩余的财产能否进行分配。

  民办学校的分类得到细化,已经开办的民办学校将何去何从?配套的《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对两类学校“到哪里登记”、“怎么登记”的问题作出规定。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表示,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的,依法修改学校章程,继续办学,履行新的登记手续;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须在依法依规进行财务清算、财产权属确认、缴纳相关税费等程序后,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继续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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