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借款60万认定50万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风险大
2016年05月26日 15:25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李兵 字号

内容摘要:针对此案,李法官提醒大家,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不断增加,在进行借贷行为时,最好由债务人自行书写借款协议或借条,尽量以全部手写或全部打印的方式制作,将相关款项交付情况(包括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等)写明,并保留实际交付证据。

关键词:借款;民间;法官;风险;证据

作者简介:

  朋友找您借钱,如果拖着不还,最终您可能会诉诸法律。但当进入司法程序后,由于自己实际交付证据不足,对方借走的部分款项无法证明,则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近日,石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就因缺乏实际交付证据,使得借给他人的现金中有10万元不能被认定。

  借款60万 该还钱人却不见了

  王先生承包了一家社区医院,在经营期间,市民赵某曾多次陪伴生病的丈夫去治病。时间一长,王先生与赵某两家人便逐渐熟悉起来。赵某自己做着小生意,有时遇到资金周转不开,就会向王先生求助救急。考虑到两人之间关系不错,王先生一般都大方地将钱借给对方,而赵某也会在不久后及时将钱归还。

  2014年的一天,赵某以生意失利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多次找到王先生借钱,并且提出了较大的金额需求,表示过段时间就会还钱。王先生称,对于这位好朋友,自己没有过多犹豫,先后用儿子的银行账户向赵某转账50万元,还以现金形式交付赵某10万元。收到钱后,赵某给王先生出具了一张手写的内容为“今借人民币陆拾万元(60万元)整”的借条。

  2015年初,王先生多次向赵某索要借出的钱,但赵某一直拖着不还,甚至到后来,王先生竟找不到赵某了。想到自己借出去的60万元没了踪影,无奈之下,今年春节前后,王先生将赵某告上法庭。在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后,开庭时,赵某依然未到庭答辩,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院认定50万元本金 剩下10万元自己承担

  桥西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王先生持有被告赵某本人书写的借条,且存留银行转款凭证,因此,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为生效合同,形成民间借贷关系。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胡博婧)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