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持居住证登记机动车业务 车管所即日起暂停办理
2016年04月11日 20:49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郭一鹏 字号

内容摘要:扬子晚报网4月 11日讯(记者郭一鹏)记者从南京市车管所获悉,从4月 11日起,车管所暂停办理持居住证登记机动车业务。据了解,因近期车管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车主持伪造假冒居住证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因此,为严格审核,杜绝违法,现决定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同时进一步调查规范相关业务手续。此外,记者采访了解到,如果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将面临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关键词:居住;登记;南京市车管所;市民;机动车;郭一鹏;暂停办理;法律责任;伪造;记者

作者简介:

  扬子晚报网4月11日讯 (记者 郭一鹏) 记者从南京市车管所获悉,从4月11日起,车管所暂停办理持居住证登记机动车业务。如果市民打算拿居住证给新车办驾照,估计要等一段时间了。

  据了解,因近期车管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车主持伪造假冒居住证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因此,为严格审核,杜绝违法,现决定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同时进一步调查规范相关业务手续。车管所表示,由此带来的不便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体谅。一旦重新办理相关业务,将及时进行通知。此外,记者采访了解到,如果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将面临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伪造和使用虚假证件的行为不仅违法,还面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孙龙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