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然而有关汽车类的投诉居高不下,仍是让消费者揪心的事情。汽车经销商与汽车制造商、银行签订三方协议,汽车经销商用车辆合格证在银行抵押贷款付购车款,卖出车后去银行解除抵押赎回车辆合格证。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的调查显示,虽然大多数消费者在三包期内发现问题都能及时与汽车经营者联系,但汽车经营者往往以“人为损坏”、“操作不当”为由,拒绝履行对消费者的免费质保义务。车辆自燃索赔难目前,汽车消费整体上已经是买方市场,但是个别时间段、个别车型上汽车经营者仍有卖方市场所具有的优势地位,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不全面及时履行购车合同,通过更改车型、坐地加价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关键词:投诉;经销商;合格证;汽车经营者;赔偿;消费者权益;安斯达公司;购买;维修;消费者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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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然而有关汽车类的投诉居高不下,仍是让消费者揪心的事情。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信息,2015年度,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共录入受理汽车产品(含零部件)投诉1.8863万件,同比增长31.18%,其中,达成调解协议1.3408万件,未达成调解协议1922件,消费者撤回投诉654件,投诉解决率71.0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44万元。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统计和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吉林省消费者协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山东省潍坊市消费者协会等地方消协组织公布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2015年汽车产品消费维权热点、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合格证抵押问题突出
车辆合格证是机动车生产企业印制并随车发送的证明车辆合格的法定文件。汽车合格证是消费者汽车挂牌和购买保险的有效凭证,没有合格证就不能正常挂牌,部分险种也不能生效。
例如,2015年3月31日,消费者师先生向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高新区消协)投诉称,在玉溪力帆越达4S店(以下简称4S店)购买汽车后,4S店一直不提供合格证,称合格证被银行抵押。师先生认为不合理,要求退车。
高新区消协根据消费者投诉的情况,于2015年4月2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4S店承诺于2015年4月12日前为消费者提供车辆合格证,并办理相关车辆落户手续。2015年4月13日,消费者按约定时间找4S店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时发现4S店已人去楼空。玉溪市消费者协会调查发现,辖区内相似投诉案例较多,随即展开专项维权工作。通过市消协工作人员两个月的努力,重庆力帆汽车销售公司先后移交了22份车辆合格证,在玉溪力帆汽车售后修理部负责人和玉溪市消协工作人员见证下,22份合格证已于2015年12月14日前发放到消费者手中。
专家表示,车辆合格证不具有财产属性及权利内容,但在现实中,市场普遍存在以“车辆合格证抵押贷款”的融资模式。汽车经销商与汽车制造商、银行签订三方协议,汽车经销商用车辆合格证在银行抵押贷款付购车款,卖出车后去银行解除抵押赎回车辆合格证。如果因汽车经销商挪用消费者购车款而不能赎回合格证,消费者正常上牌照等权利就无法实现。
“三倍赔偿”有成功案例
据调查,在汽车消费领域,汽车经销商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4方面:一是以旧充新;二是隐瞒车辆存在缺陷;三是隐瞒出厂后更换过配件;四是隐瞒车辆售前维修情况等。由于汽车产品价款高,三倍赔偿在汽车消费领域实施难度较大,但是,山东、四川、湖北等地已经开始出现增加三倍赔偿的成功案例。
例如,山东省济宁市消费者刘女士投诉,2014年5月在安斯达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斯达公司)购买一辆价格为12.8万元的某品牌家用轿车,在一次刮擦事故维修过程中,被维修人员告知该车曾补过漆,喷漆面积达1.2平方米左右,后门内边发现补漆痕迹,后备箱左缝隙比右缝隙明显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