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贵州: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015年11月07日 16:3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平 字号

内容摘要: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并配有公共盥洗室、卫生间、洗衣房等设施… …记者近日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为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贵州省对宿舍、班额、选址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关键词:地下室;学生宿舍;贵州省;选址;寄宿生

作者简介:

  新华网贵阳11月7日电(记者李平)寄宿生每人1个床位;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并配有公共盥洗室、卫生间、洗衣房等设施……记者近日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为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贵州省对宿舍、班额、选址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要求,寄宿制小学宿舍生均面积3至5平方米,初中宿舍生均面积3.5至5.5平方米。小学班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班人数不超过50人。12个教学班及以上的完小还应设置音乐教室、美术教室、手工制作室。

  校舍建设方面规定,新建校舍应在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提高1档;学校选址不得与医院太平间、殡仪馆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

  学校图书、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规定,小学生均图书达到20册,初中生均达到30册;每百名小学生计算机配置不低于6台,初中每百名学生不低于10台。原则上200人以上规模的学校应配置多媒体报告厅1个等。

  此外,对留守少年儿童较多的学校,贵州省要求建立亲情电话屋、视频室,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保障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达到安全防护标准。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赛)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