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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探索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诠释“老有所养”
2015年10月20日 08:09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10月21日是重阳节,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和养老问题备受瞩目,特别是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面临“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困境。

关键词:老人;临终关怀;青岛市;医护;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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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长期医护保险 临终关怀8000老人

 

    10月21日是重阳节,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和养老问题备受瞩目,特别是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面临“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困境。为此,青岛市将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延伸,探索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以化解难题,努力填补医保与养老间的政策空白。

  探索解决“失能难题”

  全国老龄办和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报告显示,今年全国失能、半失能老人将达4000万人,占老年人口19.5%。

  青岛市市北区海伦路街道的退休老人孙守荣,今年83岁高龄,身患高血压、糖尿病、陈旧性心梗等多种慢性疾病。2011年老人在家中不慎摔伤造成右侧股骨骨折,出院后长期在家卧床。由于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女儿只好辞去工作,回家专门照料老人的生活。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耿成亮说,越来越多的失能老人面临养老和医疗“两难”:去医院养不了老,到养老院就不了医,很多老人因患多种严重慢性疾病而常年卧床。他们最需要的是“医养结合”式的长期、持续医疗照护。

  在10多年探索基础上,青岛市2012年7月推出实施覆盖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今年1月惠及农村居民。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是依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而独立架构的一项“子制度”。在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架构内,实行医、护保障适度分离。基本医疗保险侧重保障参保人“病有所医”,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侧重保障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病有所护”,这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丰富、拓展和完善。

  全新诠释“老有所养”

  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实施3年来,已有约4万名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享受了护理保险待遇,平均年龄80.2岁,支出护理保险资金9亿多元,8000多名临终关怀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了生命最后旅程。

  据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统计,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患者个人自负比例仅10%,年人均负担1400元,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住院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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