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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培育四类信用主体 长期失信将被“封杀”
2015年05月21日 18:14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倩薇 苏旸 字号

内容摘要:记者21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成都市已编制出台首部社会信用专项规划,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关键词:成都;信用;封杀;培育;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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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成都5月21日电(李倩薇 苏旸)记者21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成都市已编制出台首部社会信用专项规划,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此次出台的《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明确提出,成都未来5年将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培育政府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类社会成员四类信用主体,并相应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守信者将在财税商资方面享受“绿色通道”和激励政策,失信者将加大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

  “成都将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奖惩记录、考核结果等诚信状况,今后将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翼刚表示,对导游、教师、执法人员、工程建设人士、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也将建立诚信档案,产生不良记录的将追究责任并留存档案。

  而在工程建设、商务流通、医药卫生、文体旅游、环保、司法等领域,成都将大力引入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对从业人员及相关市场主体开展信用评级,对“失信”的列入“黑名单”予以披露,直至“封杀”其进入相关领域。

  此外,成都将适时启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成都信用网”,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预警提示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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