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政法系统正致力于根治隐蔽在审讯室内的执法顽疾——刑讯逼供。把住在押人员入、出所两个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可以大大降低将在押人员带出羁押地进行暴力取证、刑讯逼供的可能性。
关键词:刑讯逼供;政法系统;出台系列;改革意见;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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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聚焦:中国政法系统对刑讯逼供说“不”
中国政法系统正致力于根治隐蔽在审讯室内的执法顽疾——刑讯逼供。本月中旬以来,公安、检察院、法院已出台一系列改革框架、意见,对这一与冤假错案如影随形的恶劣行径坚决说“不”。
分析人士认为,纵观近年来发生的赵作海案、李久明案等引发广泛关注的错案,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是造成错判的重要原因之一。眼下一系列保障制度的跟进,将为防纠冤假错案筑牢底线。
中央近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指出,完善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等。
公安部负责人解释说,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防范冤假错案问题,立足侦查阶段,作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在讯问环节,严重刑事案件都要全程录音录像,逐步实现所有刑事案件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在责任环节,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岗位,明确办案、审核、审批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改革目前的审讯录音录像制度,更加注重责任倒查与追究,这就有利于加强对侦讯环境的监控,改变目前执法权力与嫌疑人权利绝对失衡的状况。”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白永利说。
强化责任追究并非口号。中共十八大以来,一些地方陆续纠正了过去的一些冤假错案。这些案件,有的是受当时有罪推定理念的影响,重口供、轻证据,甚至搞刑讯逼供造成的。
2014年12月17日,备受关注的内蒙古自治区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不久前,经历“杀妻”错案改判的于英生已将他对有关证据的疑问,连同他对所遭受的七天七夜折磨是否应视为“刑讯逼供”的追问,一并提交给蚌埠市政法委,希望给予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