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高铁一姐”丁书苗案一审落槌,其被处25亿元罚金,创中国个人财产处罚新纪录。据查, 2010年3月,丁书苗发现出境受限后,跟范商量,希望在更多的公益活动中曝光,被领导关注,认为这样“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关键词:创纪录;刘志军;行贿;权力掮客;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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掮客丁书苗被罚25亿创纪录

“高铁一姐”丁书苗案一审落槌,其被处25亿元罚金,创中国个人财产处罚新纪录。图为丁书苗在庭审中(2013年9月24日摄)。 新华社 图
综合新华社电 备受关注的铁道部系列腐败案关键人物、有“高铁一姐”之称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案一审落槌。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一审公开宣判,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书苗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罚金人民币25亿元。
今年10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加大了对行贿犯罪处罚的力度。此次丁书苗被罚25亿元,创中国个人财产处罚新纪录。此前在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三名被告人被判财产刑处罚总计达11亿元。
丁书苗是铁道部系列腐败案的关键人物。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于去年7月被判处死缓,其两项犯罪均与丁书苗有关。
“二罪并罚”被判20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直接或通过胡斌、郑朋、郭英(均另案处理)等人,与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商定,采取有偿运作的方式,由丁书苗等人帮助该23家企业在57个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中标。中标后,丁书苗、胡斌、郑朋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等名义向中标企业或从中标企业分包工程的施工队收取费用,违法所得共计折合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违法所得数额共计折合人民币20余亿元。
2004年至2011年间,丁书苗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获取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为感谢刘志军的帮助,丁书苗采取为刘花钱办事的方式行贿4900万元。
2009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通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的范增玉(另案处理)谋取了不正当利益。为感谢范增玉的帮助,自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丁书苗先后38次向范增玉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013.4388万元,其中范增玉以购房需要用钱或急需现金办事为由索要人民币880万元。
丁书苗于2010年12月24日被抓获归案。案发后丁书苗行贿犯罪获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和非法经营犯罪的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书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且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丁书苗还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亦应予惩处,并对其所犯二罪并罚。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丁书苗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罚金人民币2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