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如何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媒介、规避网络过度与不良使用带来的危害、构建健康的网络信息环境,是我们面临的亟待破解的严峻课题。面对媒介融合的全媒体格局,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必须顺应新时代要求,社会各方面应当在共建网络平台、共管网络资源、共享网络信息红利、共担网络道德风险诸方面达成共识,切实担负网络媒介生态下未成年人媒介素养培养和网络道德建构的责任。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互联网用户,关注、研究他们的网络媒介观、信息需求、网络使用动机和行为特点,通过心理疏导、网络道德教育和媒介素养启蒙,帮助未成年人形成科学的网络媒介观,明确为什么使用、如何合理使用,促使其正当、适度有效地使用网络,趋利避害,以网育人,健康成长。
关键词:传播;网络道德;互联网;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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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媒体融合、全媒体发展的新时代,社会公众交往与生活的方式因信息的使用与传播而发生改变,这种改变不可避免地波及和影响到未成年人群体,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学习以及社会化等方面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信事业发展,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顶层设计与战略布局。在当前全球信息化背景下,网络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网络强国也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如何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媒介、规避网络过度与不良使用带来的危害、构建健康的网络信息环境,是我们面临的亟待破解的严峻课题。
未成年人网络道德
教育的缺失及其成因
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使用行为及其动机的调查数据表明,未成年人已经成为中国庞大网民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其网络行为也体现出自身的群体特点:社会化程度不高、个体信息辨识能力与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媒介观与价值观都还处于形成阶段。未成年人网络行为普遍存在一些特殊问题,我们有必要对其付诸伦理关切、道德启蒙和学术关注。
新媒体对社会公众的信息交往和社会生活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强有力冲击和影响,既对媒介素养尚处于启蒙阶段的未成年人构成严峻考验,也对全社会有效规避网络与伦理风险、保护未成年人不受其负面影响提出最为迫切的要求。
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缺失与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其一是易受信息污染。由于自控能力、信息分辨力不强,未成年人某些网络行为极具危害,比如浏览色情网站、接触垃圾信息、骚扰信息、虚假信息等冗余信息、有害信息甚至违法信息而受到信息污染和伤害,导致令人担忧的道德错乱和伦理失范。其二是潜在安全隐患。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使用网络容易成为技术攻击的受害者。例如,在网络社交过程中,轻信网友的诱骗,将自己的个人真实信息提供给他人,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其三是网游成瘾的易感性。网络游戏互动性强、充满刺激,同时又有奖赏与激励措施,这些特点都能满足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好胜心以及追求自由的需求,导致他们网络游戏参与过度而迷醉于虚拟世界,沉溺网络难以自拔。
造成未成年人网络行为道德缺失与伦理失范的原因在于:第一,由互联网特点衍生的媒介道德失范。网络道德问题多与互联网技术特征和传播机制的独特性密切相关。网络传播主体的隐匿性,助长了网络行为的随意性,用户不需为不当信息行为承担道德责任。同时,网络的开放性导致网络信息主体在言论和行为层面控制力降低,特别是互联网开放性信息社区对信息传播行为的监管和调控失之宽松,助长了不良信息泛滥。此外,“去中心化”的互联网信息环境为“为所欲为”自由化及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提供了适生土壤,满足个人需求成为价值判断的唯一标准,从而模糊甚至否认了道德的普遍原则,由此导致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随意与不负责任。
第二,网络把关与信息管理削弱导致监管失效。网络媒介在信息生产和传播中把关松懈、监督疲软,使大量迎合低级趣味的信息得以传播并以此赢得商业利益,削弱了“把关人”的筛查职能。同时,传受同一、即时传播的特点,使传统媒体行之有效的信息审查制度在新媒体管理中形同虚设。
第三,网络道德教育滞后、媒介素养教育亟待加强。互联网信息的海量性、即时性、共享性、互动性与多媒体兼容等优越传播特性,要求受众具备更高的信息选择能力、理解能力、批判能力和评估能力。互动性强则要求受众在接触和使用互联网时提升自身与人交往的能力,对自身行为合理性的前置保障,要求人们具有遵守网络道德、伦理规范的主观自觉。因此,网络道德教育不能缺失与滞后,媒介素养培养必须从未成年人抓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