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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转型
2018年03月21日 07: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章志远 字号
关键词:风险;给付;法学;执法;政府职能;研究;决策;法治;配置;需要

内容摘要:行政法学视域嬗变:从秩序行政到给付行政长期以来,我国传统行政法学聚焦秩序行政活动,行政法学理论框架、基本原则、行为形式论等核心内容都建构在单向度的秩序行政基础之上,其使命就在于通过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的确立防止行政权超越法定的边界.为此,新时代的行政法治必须实现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的思维切换,经由一系列风险规制活动的开展,有效防范行政活动所面临的各类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风险规制无法倚赖人盯人的传统执法方式,必须回应信息技术时代的发展需求,利用大数据实现信息规制,切实解决日益凸显的执法任务繁重与执法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将行政活动过程中的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之内。

关键词:风险;给付;法学;执法;政府职能;研究;决策;法治;配置;需要

作者简介:

  风险规制无法倚赖人盯人的传统执法方式,必须回应信息技术时代的发展需求,利用大数据实现信息规制,切实解决日益凸显的执法任务繁重与执法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将行政活动过程中的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之内。

 

  作为一门直面公共行政改革的学科,行政法学始终是一门处于持续变化且不断找寻自我的学科。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国家发展理念和公共行政任务都已发生深刻变化,必然会影响到行政法学的整体发展格局。在历经三十余年的学术积淀之后,我国行政法学在新时代将面临着学术视域、学术思维和学术重心的三重转型。

  行政法学视域嬗变:

  从秩序行政到给付行政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行政法学聚焦秩序行政活动,行政法学理论框架、基本原则、行为形式论等核心内容都建构在单向度的秩序行政基础之上,其使命就在于通过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的确立防止行政权超越法定的边界,并通过撤销诉讼中心主义的制度构造为公民权利提供事后的法律救济。面对给付行政任务比重的急剧上升,传统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解释力和回应性日显不足。为此,新时代的行政法学研究应当将视域投射到给付行政领域,为行政法学总论体系的更新提供新的智识来源。

  给付行政法的研究至少可以从四个方面补齐传统行政法学的短板:一是“有为行政”的发展逻辑。以秩序行政为中心的传统行政法学建构在“有限行政”的逻辑起点之上,强调政府职能的有限性而忽略了政府职能的科学性,强调行政活动的合法性而忽略了行政活动的最佳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提出,能够顺应社会、国家、时代的需要。二是“辅助性原则”的及时引入。法律保留、法律优位、比例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由法解释路径可以继续观照到给付行政领域,但体现个人自主、社会自治、市场优先的辅助性原则更加契合给付行政发展的需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兴起,为辅助性原则的生成提供了注脚。三是“法律关系论”的方法补足。给付行政的兴起使得单纯的行政行为形式论很难适应法律关系多元化变迁的需要,特别是在给付行政民营化的背景下,更应当从法律关系的类型中把握具体的权利义务归属。四是“行政给付诉讼”的新型构造。给付行政活动的兴起和民生重点领域政府立法的推进,能够扩大当事人公法给付请求权的范围,为相应行政争议的解决提供规范依据,进一步丰富行政诉讼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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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章志远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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