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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释放电子政府创新活力
2017年07月05日 06:4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李鹏 字号

内容摘要:电子政府是互联网平台上的新型政府治理形态,一方面需要吸收互联网技术本身的创新特征。“互联网+政务服务”是电子政府的创新行为,通过促进政府自身改革,实现政务服务模式转变,实现利企便民,从而释放市场和社会的创新活力。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建议“互联网+政务服务”发端于互联网技术导入政务服务过程,其服务供给和需求协调过程还需要通过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政策工具系统性组合、配套资源配置进行协调,以满足面向不同类型用户提供多元化服务。除了加强政府网站清查工作外,政务服务用户需求也需要准确把握,有序建立由政务实验室到政务消费产品的稳定的创新链条,这也构成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依据。

关键词:政务服务;需要;电子政府;信息安全;互联网技术;信息化;创新行为;协调;基础设施;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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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政府是互联网平台上的新型政府治理形态,一方面需要吸收互联网技术本身的创新特征;另一方面也需要重塑高质量的政务服务模式。其核心目标在于解决当前政府面临的难题,即协调政府自身行政效率的诉求和利企便民的追求。“互联网+政务服务”是电子政府的创新行为,通过促进政府自身改革,实现政务服务模式转变,实现利企便民,从而释放市场和社会的创新活力。

  电子政府制度建设的作用

  从技术和组织关系视角,电子政府远比缺少互联网技术的政府治理形态要复杂。这并非是由互联网技术本身的复杂性决定的,而是由于其背后的技术逻辑关联起政府自身的效率诉求和市场社会的利益偏好。通过不同国家电子政府横向比较发现,各国政府在采纳互联网技术过程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中国建设电子政府的过程中,承担相关建设工作的领导小组、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从多部委联合推动到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再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主导,关键政策文献都需要通过领导小组及组长向其他参与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维护了领导小组和各部委之间的联络关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三部委则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而政府上网、政务信息系统、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技术,都只是政务服务提供过程的必要条件,未能在组织层面触发管理结构变化。因此,推动中国电子政府发展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包括实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保障,保护政府面向市场和社会时的制度弹性,实现政府采纳互联网技术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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