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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语境下中国梦的三重维度
2015年09月09日 07: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建湘 字号

内容摘要:宪法语境下,中国梦具有哪三重维度?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力量;改革开放;各族人民;宪法序言;根本法;中国梦;民族精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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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既集中表达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也从中国道路、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三重维度阐释了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精神支撑和力量之源。必须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宪法确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国宪法经过持续探索,多次修改,最终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五四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道路。“五四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它总结了100多年以来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毛泽东指出:“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五四宪法”就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写的,它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现行宪法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行宪法是1982年全面修改宪法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确认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93年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根本任务部分写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1999年宪法修正案写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2004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行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现行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证。

  宪法体现中国精神

  现行宪法体现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相结合的中国精神,既是一部关于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也是一部关于改革开放和时代精神的生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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