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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法学发展划时代的一年
2015年01月03日 09:4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赵磊 字号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 2013年 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给法学界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成为2014年法学研究的主旋律。一年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中国法学界围绕上述主题,深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理论,在每个法学二级学科中,都涌现出大批优秀成果,初步构建起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框架。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以来,中国的法学研究逐渐脱离“学徒”阶段,学者们开始思索如何建构中国法学话语体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关键词:深化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研究;法学话语体系;中国法学;依法治国;法律体系;学界;国家治理;改革开放

作者简介: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各方面均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随之逐步建立、完善。日益鲜活的社会现实为法学研究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全国法学界砥砺前行,成果斐然,对我国法治建设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这给法学界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成为2014年法学研究的主旋律。

  构建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框架

  深化改革涉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还是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都需要法制基础、法治手段。正如李林研究员所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核心是推进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可以说,法治中国建设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其必由之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此,李克强总理指出,正确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动力。这一精神的具体体现应该是适度限制公权力、弘扬私权利,让所有社会主体的行为都纳入法治上来,以使得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实现公平正义。

  一年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中国法学界围绕上述主题,深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理论,在每个法学二级学科中,都涌现出大批优秀成果,初步构建起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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