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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之于学术评价:机遇抑或陷阱? ——兼论学术评价的“分裂”
2016年07月30日 09:43 来源:《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作者:朱剑 字号

内容摘要:第一,专业评价机构的确没有能力做定性评价,但学术共同体并非不能做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的专业门槛高企不同,定量评价并没有高不可攀的技术门槛,学术共同体在经过必要的训练后,完全有能力做定量评价。”[5]这里说的虽然是学术期刊评价,但因为现行学术评价机制的核心就是学术期刊评价,通过对学术期刊的评价来间接地评价学术成果,即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在没有找到使人信服而又操作性良好的直接评价学术论文的方法之前,这样的“以刊评文”实则就是学术评价的主要表现。在我们明确了学术评价的主体只能是学术共同体后,就不难发现科学的评价并不在于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这两种评价相结合,而在于让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都回归到一般的评价方法由评价主体根据不同的评价目的来选择和确定最合适的方法。

关键词:学术评价;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学术共同体;运算;评价方法;分裂;期刊;专业评价;行政权力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朱剑,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编审,主要研究学术期刊与学术评价。

  原文出处:《中国青年社会科学》(京)2015年第20154期 第66-78页

  内容提要:作为行政权力部门分配学术资源和进行学术管理重要依据的学术评价如今已发生了分裂,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由一般的评价方法升格成为两种不同的评价种类。两类评价的主体分别为学术共同体和专业评价机构,两个评价主体展开了对评价权力的角逐,致使学术评价失去了完整性而变得残缺不全。正是在如此情境下,学术评价迎来了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之于学术评价,既提供了评价回归统一的机遇,也布下了分裂走向极致的陷阱。重建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的关键,是处理好大数据时代与前大数据时代学术评价的关系、科研体制与学术评价的关系以及学术评价内部诸要素间的复杂关系。唯此,分裂的评价方能在科学的意义上重新归于统一。

  期刊名称:《社会科学总论》复印期号: 2015年04期

  关 键 词:大数据/学术评价/评价主体/评价方法

  标题注释: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高校学术期刊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编号:14YJAZH116)的研究成果。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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