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名的死刑。
关键词:刑法;刑法修正案;死刑;CFP;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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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为什么这样改?
●取消嫖宿幼女罪
对嫖宿幼女行为一律适用刑法中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
●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可采取终身监禁
人民法院依据犯罪情节等,对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采取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暴力袭警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规定从重处罚‘
●虚假诉讼最高可判7年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取消9个罪名的死刑
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名的死刑
●杀害或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重伤、死亡,处无期或死刑
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或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话嘉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 赵秉志
■主持人:记者 殷泓 王逸吟
历时10个月,历经三次审议,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此轮刑法修改,无论是进一步削减死刑罪名、取消嫖宿幼女罪,还是加大收买被拐儿童犯罪处罚力度、“医闹”入刑等,几乎每一处修改,从一开始就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深入讨论。
此次刑法修改从整体上看有何特点?未来我国死刑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刑法如何对社会起到引领作用?刑法在反腐败中如何体现宽严相济?围绕这些热点话题,记者专访了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