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区域经济合作组织。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贸区;丝绸;共建;东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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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依人口算,它涵盖18亿人口,这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2002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协议签订时,双边贸易额仅为547.67亿美元。2013年,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已升至4436.1亿美元。中国已经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连续三年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2013年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出席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提出了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建议。2014年8月26日,第十三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自贸区升级版从概念走向实践。然而,当前依然存在制约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的很多因素。
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的制约因素
从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上看,东盟10国之间经济差异很大,新加坡已经进入发达国家行列,而缅甸、柬埔寨等国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两类国家的人均GDP相差约70倍。经济水平差异导致不同国家对自贸区的利益采取不同态度,不利于同盟内部经济政策的协调。
从产业结构与出口结构上看,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产业在第三方市场(例如美国、日本)上存在很强的竞争性,在敏感性产品(例如动物产品)的开放,以及幼稚产业保护上存在一定的意见分歧;同时东盟各国自身产业结构的单一化问题仍然严重,产业结构趋同,在出口导向型战略下,依然以劳动密集型产品或下游的电子信息产品为主,不利于发挥自贸区贸易效应。从贸易政策上看,东盟内部市场小,联盟内部成员国间贸易的发展程度低,各成员国纷纷单独与区外其他国家进行双边贸易协定的谈判。自2002年1月新加坡与日本签订双边贸易协定,减免超90%的双边贸易商品关税以来,东盟各成员国也与日本、韩国、印度等国签订双边贸易协定。从短期来看,双边贸易协定会破坏其他国家的利益,而长期贸易协定效应则难以预料。
东盟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日本、韩国的“10+1”自由贸易协定,在投资方面均为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这也是符合当前国际惯例的通行模式。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中国与东盟过去的投资协议中并不涉及准入前国民待遇问题和负面清单。鉴于中美投资协议谈判目前已经就准入前国民待遇问题和负面清单明确了方向,因此,在升级版谈判中,东盟可能会据此向中国要价,需要中国能循序渐进地改革投资管理体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通道运输方式结构落后,低等级的公路通道居多,一些国家间目前尚无铁路相连,很多通道的口岸界桥及连接线缺失或能力不足,未能实现有效、便利的互联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