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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文学奖评奖能否少些争议
2014年12月23日 23: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8月25日 作者:丁纯 字号

内容摘要:第六届鲁迅文学奖甫一公布,便引起了轩然大波。网民对评奖结果的不断“声讨”,使鲁迅文学奖的评奖公信力大打折扣。热切希望下一届鲁迅文学奖能够深孚众望,争议小一些。

关键词:鲁迅文学奖;评奖;争议;评委;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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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鲁迅文学奖甫一公布,便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波是网民对诗歌奖获得者四川大学教授周啸天的吐槽,认为其获奖诗集《将进茶》的水准只能算作“打油诗”或“顺口溜”;另一波是作家阿来对其耗时8年的报告文学作品《瞻对:一个两百年的康巴传奇》在评审中得0票的“不服气”,甚至阿来还想写文章向有关单位讨个说法。

  其实这几年,鲁迅文学奖一直风波不断,2006年,赵丽华的“梨花体”;2007年,数名评委成为鲁迅文学奖最终获奖者;2010年,武汉市纪委书记车延高凭借着“羊羔体”获得鲁迅文学奖诗歌奖。网民对评奖结果的不断“声讨”,使鲁迅文学奖的评奖公信力大打折扣。争议的聚焦点,一方面是对评奖结果公正性的质疑,例如2007年评委获奖,其中必有猫腻——这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典型事例。另一方面是人们对“精英评审”产生的不信任。所谓 “精英评审”,即以专家评价标准评选的机制。人们认为“精英评审”不能将优秀作品选出来。例如,王蒙对周啸天诗作评价为“亦属绝唱,已属绝伦”,王蒙的评价是否能代表大众的鉴赏水平,这点值得深思。而鲁迅文学奖的评选标准有三条,其中第三条内容是“重视作品的社会影响力”,倘若送评作品的社会影响力仅由几个评委来裁定,自然会有以偏概全的嫌疑。

  因此,探索鲁迅文学奖的评奖模式,必须咬住“客观、公正”评选理念不动摇,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摆脱行政的干扰和束缚。鲁迅文学奖属于规格很高的政府奖项,坚持程序正义,是进行评选的基本要求。因此,在评选的整个过程中,评委必须减少行政力量对评奖的干扰,堵住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只看作品不认人”,评委要对参赛作品负责,尽可能保证评选的公正性。

  二是评奖必须死死守住文学标准。我们知道国外一些文学大奖历经百年而声誉不衰,坚守“文学的标准”是最主要的原因。鲁迅文学奖既然冠以鲁迅的名字,人们对获奖作品的期待自然就比较高。评奖时,就需要更多关注文本的文学价值,关注作品的美学品格,关注作品是否“经得起时间考验”,而不是走马观花的风光一回。滥用鲁迅文学奖的桂冠,不以文学而以其他标准评价作品,这些文学奖项最终只会沦为小圈子的自娱自乐,从而失去公信度和生命力。

  三是搭建评奖的公共平台。在新媒体时代,技术平台的建设亦非难事。人们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对参赛作品发表意见。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好的作品要敢于面对民众的质疑,“晒一晒”对作者和作品都有好处。即使我们不评价周啸天的诗作水平如何,但是我们的评委也应扪心自问,有没有更好的作品被埋没。评奖的意义在于,不可能保证绝对公正,但是要绝对追求公正。真正的文学奖不是小众文学,必须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

  在我看来,程序正不正义、读者认可度高不高、文学价值大不大,是评选文学奖三个重要的方面。围绕这几个方面,需要鲁迅文学奖评选建立评奖的信用机制,杜绝“跑奖”、“买奖”的违规行为;组织者要“一碗水端平”,使文学奖的评奖组织工作公开透明,做到“阳光作业,排除黑幕”,同时由中国作家协会选派专职纪检干部监督评奖全过程,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评委”淘汰出局甚至给予纪律处分,选拔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专家担任评委。

  热切希望下一届鲁迅文学奖能够深孚众望,争议小一些。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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