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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四事件”的“多面之辞”
2014年05月09日 14:40 来源:《 中华读书报 》( 2014年05月07日 09 版) 作者:陈占彪 字号

内容摘要:“五四运动”之名自然得自于1919年5月4日北京学生为反对日本强占我山东权益的爱国游行。然而,对今天的我们来说,“五四运动”的范围和意义要远大于此。

关键词:五四运动;五四事件

作者简介:

  《五四事件回忆稀见资料》,陈占彪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即将出版

  “五四运动”和“五四事件”

  距离1919年5月4日北京爆发的学生爱国运动已经95周年了,我们照例得纪念,论理得大纪念。

  可是,什么是“五四运动”呢?

  “五四运动”之名自然得自于1919年5月4日北京学生为反对日本强占我山东权益的爱国游行。然而,对今天的我们来说,“五四运动”的范围和意义要远大于此。

  这突出地表现在长期以来我们把“五四”数年前的“新文化运动”与“五四爱国游行”紧密地捆绑在一起。1931年,罗家伦在口述五四运动时,就从蔡元培掌校时期的北大所引领的“新文化运动”谈起,称五四运动“是新文化运动所产生的思想变化的结果”。后来罗家伦又深切地指出:“五四运动是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而新文化运动也广泛地澎湃地由五四运动而扩大。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一贯的精神,就是要使中国现代化。”1949年,俞平伯说了类似的意思,他说:“民国八年的五月四日,这个青年学生的运动,从表面上看,因为抗争辱国的外交以直接行动打击北府的官僚们,是政治性的,但它的根底却非常广泛,是社会家庭的改革,文化的鼎新,思想的解放等,……简直可以说包罗万象,不过在尖端上作一个政治性的爆发而已。”

  今天我们所说的“五四运动”不再只是指1919年5月4日的爱国运动,而是如罗家伦、俞平伯所说的那样,是包含了此前此后的思想革命、文化反省、社会变革、政治改良、经济自立等内容在内的一个包罗万象的概念。

  后来,五四运动研究者周策纵先生对“五四运动”下了一个类似的定义。他称:“它是一种复杂的现象,包括新思潮、文学革命、学生运动、工商界的罢市罢工、抵制日货以及新式知识分子的种种社会和政治活动。这一切都是由以下两方面因素促发的:一方面是由二十一条和巴黎和会的山东决议所激起的爱国热情;另一方面是有一种学习西方、试图从科学和民主的角度重估中国的传统以建设一个新中国的企望。”他将五四运动的时段限定在1917年到1921年。

  也就是说,今天我们所说的“五四运动”和最初所说的仅仅指5月4日学生游行示威的“五四运动”相比,时间跨度更长,所涉范围更广,意义更重大,影响更深远。由于“五四运动”这个词已被普遍地认为是一个包括5月4日爱国游行事件在内的一个更为广义的概念,所以我把从1919年5月4日北京大学生游行示威始,到6月28日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拒签对德和约止,在此期间全国范围发生的、社会各阶层积极响应的一系列游行、演说、抗议、辞职、逮捕、罢课、罢市、罢工、成立组织、抵制日货等事件,统称为“五四事件”。

  在“五四事件”发生的几乎同时,与其表兄蔡晓舟一同搜集编撰五四资料的杨亮功先生后来这样说五四运动的:“五四运动自民国八年五月四日天安门游行赵家楼纵火起,至六月十日北京政府释放被捕学生,并明令准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辞职止,为时共一个月零十日左右。此一运动初由北京几个大学发动,蔓延至全国各省市各级学校暨各工商业人民团体。其传播之速,范围之广,可以说是史无前例。”他这里所说的“五四运动”与我们今天所说的“五四运动”就是两个概念。如果我们用“五四事件”这个词的话,便可以将他之所谓的“五四运动”与今天所说的“五四运动”区分开来。

  可以说,今天的“五四运动”这个概念是以当年的“五四事件”为原点,不断丰富,不断拓展起来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自然有其合理性,但同时又因其无所不包,就难免显得庞杂模糊,以致一谈起“五四运动”,都有些叫人“不知从何处说起”之感。

  今天,我们普遍认同的是一个更为广义的“五四运动”,可是,要知道,在当年很多当事人的心目中,“五四运动是一个简单的、纯粹与明朗的事件”。陶希圣甚至明确地说五四与新文化运动关系不大,就是新文化运动对当时的学生影响也不大。他说:“五四运动的起因与白话文或文学革命没有什么关系”,“新青年与每周评论在学生们的中间,亦有流行。但白话文,或文学革命,或新文化运动,还未发生多大的影响”。田炯锦则称五四运动与新文化运动是“两码事”,参与其中的也是“两拨人”。“五四运动努力的人,对新文化运动,甚少参预,而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们,亦很少参加五四的行动。”在他们看来,“五四”没那么复杂,没那么“含混”,而今天这个广义的“五四运动”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当年五四游行的参与者田炯锦后来就这样说:

  叙述“五四”的事实,使阅者免除有矛盾冲突的感想,当先分清楚,什么是所谓“五四”、什么是所谓“五四运动”。五月四日当天游行的人,谁也不曾想到他们的行动,会被称为“五四运动”。而以后侈谈五四运动的人,至少在时间上包括由八年五月四日至六月五日这一段,不少的人甚至将文学改良运动,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混在一起;于是随其心之好恶,将“五四”以前数年的某些事实,与“五四”以后许多年的某些事象,都记在五四的功劳簿上或罪过册上。以致后之人对五四运动的真相,不易明瞭,更不易对其功过,有持平的论断。

  更有当时的参与者王抚洲称,“如果说是文化人激动起五四爱国运动,这功绩应归之于当时的新闻记者,而不是新青年新潮等刊物”。这当然是从“五四事件”而不是“五四运动”的角度而论的。

  可见,将“五四运动”与“五四事件”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就可以避免这些含混,以及由含混造成的赞美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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