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金融监管工作者应认真学习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发出中国声音,参与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制定。2012年,保监会启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即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简称“偿二代”)建设,仅用3年时间就研制完成并发布了全部主干技术标准共17项监管规则,基本建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可比性的新一代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正处于关键时期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类似于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监管,通过设定资本要求来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是现代保险监管的核心。其执委会成员彭凯彤认为,“中国偿二代显然不是对美国风险基础资本和欧洲偿付能力II的模仿,而是中国自己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切实体现了中国市场的特点,能够成为与欧美并列的监管体系,是新兴市场国家偿付能力监管模式的典范。
关键词:风险;监管规则;保险业;国际保险;中国;保险监管;再保险;规则制定;偿付能力监管;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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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在去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不能当旁观者、跟随者,而是要做参与者、引领者,善于通过自由贸易区建设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利益。”金融监管工作者应认真学习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发出中国声音,参与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制定。过去,我们基本上是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追随者,被动接受欧美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规则。2012年,保监会启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即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简称“偿二代”)建设,仅用3年时间就研制完成并发布了全部主干技术标准共17项监管规则,基本建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可比性的新一代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在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中发出了中国声音。
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正处于关键时期
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类似于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监管,通过设定资本要求来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是现代保险监管的核心。与银行业已经形成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资本监管规则不同,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尚处于形成过程中。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加快了金融监管改革和全球规则统一进程。二十国集团(G20)通过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推动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加快国际保险监管规则的制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主要做了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修订保险监管核心原则(ICPs);二是评定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并研究制定相关的资本监管要求,计划2019年前完成;三是针对国际活跃保险集团(IAIG),研究制定全球资本监管标准(ICS),计划在2016年出台。可见,当前正是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形成的关键时期。
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对我国保险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保险业作为我国开放最早、开放程度非常高的金融领域,近十几年来保持快速发展,实力不断增强。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三大保险市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2013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被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评为全球首批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是唯一一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保险集团。中国保险公司走向世界,开始面对复杂激烈的国际竞争,保护中国海外利益。在国际金融竞争中,国际规则是制高点。我们必须抓住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的每一个机会,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注入中国元素,维护好、发展好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国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