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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荣政:中国思想界存在的三种宪政思想的争论
2014年05月20日 10:57 来源:《马克思主义文摘》2014年第5期 作者:梅荣政 字号

内容摘要:在我国,宪政思潮在本世纪初逐渐兴起。分析近年来围绕宪政问题的有关争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被称为西方宪政观。

关键词:争论;中国;宪政思想;思想界;社会主义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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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宪政思潮在本世纪初逐渐兴起。分析近年来围绕宪政问题的有关争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被称为西方宪政观。认为西方宪政是“普世价值”,只有实行宪政,才有民主和自由,宪政民主是中国的唯一出路。强调社会主义制度只能导致集权、专制,必须对中国的国体和政体进行整体宪政改造,促进中国实现宪政转型。他们被理论界称为“激进宪政派”。他们也批评“社会主义”加“宪政”的观点,认同“宪政关键元素只属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无法兼容”,认为主张“社会主义宪政”者显然是基于中国现有政治格局的一个妥协思路,可以理解,但太天真,社会主义与宪政是“水和火的拥抱”,根本无法兼容。显然,这种观点集中到一点,就是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第二种观点,被称为“伪社会主义宪政观”。认为只有实行宪政,才有民主和自由,但认为直接提西方宪政,不易被当政者接受,因此主张“渐进”改革,先提“社会主义宪政”或“宪政社会主义”等概念,引导当局逐渐走入西方宪政的轨道。他们认为,“通过激进手段(诸如推翻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式)来实现宪政是不可行的,要在中国实现宪政,只能通过和平演变的方式,一步一步进行”。持这种观点者往往声称,依宪执政就是宪政,要“维护宪法尊严”、“坚决履行宪法”,但同时提出,我国宪法中的许多内容与宪政精神不符,必须修宪。因此,持这种观点者,被理论界称为“渐进宪政派”,是“穿着社会主义‘马甲’的西方宪政派”。

  第三种观点,被称为“真诚的社会主义宪政观”。他们也主张我国应实行“社会主义宪政”,认为既然可以有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人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也可以提“社会主义宪政”;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中国奇迹”,也可以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宪政,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做出贡献。同时认为“社会主义宪政”的提法,既可以抵御对我国“有宪法无宪政”的指责,又方便国际性学术交流、对话,等等。持这种观点者细分起来又有多种情形,但总起来说,他们是想沿用和重新解释“宪政”,认为突出“宪政”可以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方略。

  由于围绕宪政问题的争论牵涉到各种立场的各种观点,不少问题混淆在一起,加上宪政问题以及相关概念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使得不少人对关于宪政问题本质的争论表示不理解。一些人认为,宪政就是限制政府的权力,实行宪政可以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和制衡,为什么要反对呢?有的人则认为,宪政就是依宪执政,不同意宪政不就是要否定依宪执政吗?还有的人认为,宪政问题就是要解决“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有什么不好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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