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989年 12月 31日,中共中央第一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即中共中央【89】14号文件),至今已有25年多的历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随后,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序言中,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确立了多党合作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使这一制度更具有长期稳定性。
关键词:多党合作;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中共中央;领导;政治协商制度;意见;党外人士;宪法;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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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第一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即中共中央【89】14号文件),至今已有25年多的历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在民主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就同中国共产党共同奋斗,为建立新中国做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进一步健全和发展,逐步形成制度,并被写入宪法。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初步实践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共产党要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指出,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个方针的提出对各民主党派是一个巨大的鼓舞。
在稍后召开的中共八大会议上,邓小平从民主党派特殊的监督作用出发,强调说,党外民主人士能够对于共产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共产党工作中的一些共产党自身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共产党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
时任民革中央主席李济深在代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向中国共产党八大致词中说,我们各民主党派愿意长远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和全国人民一道不断地加强团结,相互促进,各尽所能,为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和维护世界和平而共同努力。
1979年10月19日晚,邓小平在接见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的代表大会代表时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我们热诚地希望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都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国家大事,热心社会主义事业,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的工作,勇敢地、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做我们党的诤友,共同把国家事情办好。”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民主党派以新的面貌,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展着积极作用。这段时期里民主协商会如雨后春笋般生机勃勃。1983年5月,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就如何开好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举行了协商会。在稍后举行的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新委员中,非中共党员占到了委员的大多数。
1984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就增补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人选问题约请党外人士进行了协商。同年10月,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等人士座谈,征求他们对提交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的意见。
随着我国开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战工作加快了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1985年1月,围绕我国价格体系改革、工资制度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等问题,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向各民主党派等知名人士等征求意见。会上,习仲勋讲话说,凡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都同党外朋友通气、磋商,听取大家的意见,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把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搞得生动活泼的制度。邓小平讲,希望大家利用自己渊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改革中做出更多的贡献。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1985年7月4日报道统计,改革开放几年来,我国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已兴办各类业余学校1200多所,培训班3000多个,在校学员60万人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每当中国共产党将要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要决策、形成重要文件之前,中共中央都会邀请各民主党派和其他党外人士召开座谈会,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协商,广泛听取意见,与会的各民主党派同志也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在发言中就各项议题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据1986年9月24日《光明日报》报道,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5年6月,仅中共中央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就达18次,民主党派提出的很多意见被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