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表示: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已开始进入精细化发展阶段。
关键词:红头文件;审查;备案;莫于川;制度;规范性;违法;行政复议;法治观念;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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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大背景下,如何走出“红头文件”边清理边滥发的怪圈?如何从源头上加强对“红头文件”的管理?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
记者:近年来,全国对“红头文件”开展了多次清理,但行政意志与法律较劲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您认为,这种情况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莫于川:违背法治精神的“红头文件”所体现的行政意志与法律相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本原因有二:
首先是“红头文件”制定机关的行政公务人员特别是行政首长缺乏行政法治观念,包括缺乏宪法至上、行政民主、行政服务、政府诚信、行政公开、程序法治、接受监督、权利救济等,所以长官意志、权力任性、私利固化等问题必然顽强地表现出来,严重损害人民权益和政府形象。
其次在于出现“红头文件”与法律“较劲”的情况下,特别是发生典型案例后,没有完备的监督制度和问责机制,或未认真地适用现有的监督制度和问责机制,加以及时、严格和有效的查处,以至于形成“红头文件”泛化、滥用的“常见病”。
此外,一些地方还存在党政不分、党群不分的问题,常将地方党组织文件直接施用于地方的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中,使得依法执政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