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那么,“态”附加成分除表达主语名词的行为角色身份,是否还可表达宾语名词和状语名词的行为角色身份,即态标记表达的行为角色身份是主语名词专有,还是可由其他成分名词分享。4.1.1名词位置的名词身份标记名词的格标记包括格助词表达名词与动词之间的句法结构关系,但不表达主语名词的行为角色身份。4.1.2动词位置的名词身份标记动词的态标记与名词位置的标记很不相同,它表明的名词的身份仅限于主谓结构中主语名词相对于谓语动词的行为角色身份,包括主体与客体两大类,其中主体又可分为直接主体、间接主体、参与者主体、主体兼客体等4种不同情况,具体参见例.
关键词:身份;名词;动词;角色;主语;语法;助词;中心语;张定京;主格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张定京,中央民族大学哈萨克语言文学系(北京 100081)。
内容提要:哈萨克语“名·动”结构中名词具有双重身份:名词的格标记和动词的态标记。格标记表示名词与动词的基本句法结构,而动词的态标记则主要说明主语名词相对于动作行为的不同角色。
一 引言
本文所称“名词的身份”指“名·动”结构中作为直接成分的名词相对于动词性词语(以下简称动词)的身份。哈萨克语中,名词的身份涉及名词在主谓、宾动、状中等结构中相对于动词的主语、宾语、状语等结构关系身份,也涉及到名词相对于动词而言的行为角色身份。
哈萨克语的“名·动词”结构涉及主谓、宾动、状中等结构关系,具有特定的语法标记。例如:
以上5个结构中,名词“哈森”相对于同一动作行为ber-“给”的身份不一样。从语法结构关系看,qasen在(1)、(4)、(5)中是被陈述者,是主语,语法标记是-
以上情况表明,哈萨克语中作为直接成分的名词与动词之间的身份关系有两类,一是句法结构身份关系,一是行为角色身份关系。标记位置亦有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