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最近,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王诺在博客上发表公开信《用选课人数决定博士课程好坏,文学博导不交钱就不许招博士生》。他因坚决反对学校“博导不交钱就不能招收博士生”和“博士课程选课人数少于5人就不能开课”的政策,被停止了招收博士生的资格和博士生课程。正如王诺所抗议的,让导师交钱招博士生,“放在博导的研究完全无须博士生协助、博导对博士生只有付出没有索取的多数人文学科,完全不符合实际”。“博士生跟着导师做课题,确实对导师贡献不少,但收益最大的还是学校本身。在喻海良博客的回帖中,有网友指出,因国内博士生体量大,使得高校无法完全实行自费与奖学金共同支持的政策,也没有办法集中优势资源到适合读博的学生身上,因此只能搞平均主义,出现人人有补助但又不高,都需要导师补贴的困境。
关键词:博士生;导师;奖学金;学校;学生;经费;喻海良;交钱;学术;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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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王诺在博客上发表公开信《用选课人数决定博士课程好坏,文学博导不交钱就不许招博士生》。他因坚决反对学校“博导不交钱就不能招收博士生”和“博士课程选课人数少于5人就不能开课”的政策,被停止了招收博士生的资格和博士生课程。
事件还在持续发酵中,也让我们重新回到一个问题的讨论上,博士生导师该不该为招生交助研经费?
国际惯例,是耶,非耶?
“不交钱就不让招博士生”并不是厦大的一家之举。
早在2007年前后,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就出台过“导师出钱给研究生或博士生发助研经费”的规定。此举也曾引起学者的反对,甚至为了抵制该政策,一些导师出现减少招生名额或罢招的情况。
然而,随着博士生招生的变化,类似的硬性规定在高校中越来越少,更多地转变为导师的个人行为,即在经费充足的条件下,主动给学生发经费。但并不排除一些高校或多或少地保留“交钱招博士生”的“传统”。
有人说,这项政策是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在不少人的理解中,国外高校通常以项目形式招收博士生,导师的科研经费很大一部分用作博士生津贴,因此,出钱给博士生发助研经费也是“情理之中”的行为。
然而,事实上全都是这样吗?
“国外高校招博士生要由导师出钱,是一种以偏概全的看法。”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研究员喻海良在科学网博客中以自己所在的高校为例,指出由于学校奖学金、国际基金项目、政府奖学金、自费生、捐助的博士岗位的存在,博导招生并不需要自己掏钱。
“如果从事基础研究,一般是从学校或者政府项目中获得奖学金,而不是导师提供奖学金。这样的课题不会给导师带来‘物质’上的贡献。相反,如果从事应用研究,基本上都是由导师提供奖学金。这些研究可能帮助导师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也可能为他带来其他利益。”喻海良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对于后者,他补充道,导师出钱资助的博士生,主要是工程项目类的课题,或者相当于国内横向课题资助的博士生。还有一种情况是,导师相中了某学生,但该生没有能力从学校或者其他地方申请到奖学金,但“一般都是资质从优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