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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扶贫合作协议》在京签署
2016年12月16日 16:48 来源:光明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在北京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扶贫合作协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扶贫;合作协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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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在北京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扶贫合作协议》。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连辑,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吕品田、副院长牛根富,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田青,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罗微,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张政、副州长黄曼以及州委州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共同出席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副秘书长魏晓双主持。

  吕品田在致辞中说,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过程中,保护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绵延文化传统、保持文化特色、增进文化认同和构建精神家园的独特作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我国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艺术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智库的国家级专业机构,在全面参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发挥着政策咨询、学术研究、成果推介等专业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完善。非常愿意发挥专业优长,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共同推进黔西南易地扶贫搬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扶贫工作。

  张政表示,黔西南州各族群众在大山里生活了千百年,创造出了灿烂的民族文化,流传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极为丰富。为了保护好这些优秀的文化遗产,黔西南州在搬迁过程中专门对搬迁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统计分类,纪录保存。协议签订后,计划联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搬迁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度挖掘整理,让搬迁地区的民族文化得到传承,让搬迁的群众依靠民族文化资源就业创业,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住得好。

  连辑说,“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两项重要工作。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就是想将这两项重要的工作结合起来,互相促进,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他强调,扶贫不仅是物质层面的扶助,从更深层次上看,扶贫的关键是要精神扶贫、智力扶贫、文化扶贫。文化扶贫是从文化和精神层面上给予贫困地区以帮助,从而提高当地人民素质,尽快摆脱贫困。文化扶贫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扶贫工作的效果,是促进扶贫由输血向造血转变的重要因素。双方的合作,无疑将推进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协调发展,使人民群众既能安身,更能安心,是造福当地民众的大好事。希望双方携手并进,发挥各自优势,秉承国家意识、专业意识和发展意识,精诚合作,为推进扶贫思路创新实践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经验。随后,黄曼与牛根富分别代表甲乙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易地扶贫搬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扶贫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提供智力支持和工作指导,并开展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个案研究与实践,组织专业培训,设立教学研究基地,宣传、推介合作成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国家扶贫战略实施的有机结合提供经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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