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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闻规矩要有新认识
2017年09月01日 10:4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岩松 字号

内容摘要:通知中涉及的许多新闻规矩,都是新闻界前辈实践经验的浓缩,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四梁八柱”,应该是任何一种形态媒体从业者的基本从业准则。因此,把制度挺在前面,让规矩约束行为,才是治本之策。

关键词:规矩;媒体从业者;实践经验;新闻规矩;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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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中涉及的许多新闻规矩,都是新闻界前辈实践经验的浓缩,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四梁八柱”,应该是任何一种形态媒体从业者的基本从业准则。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一则通知,强调全面加强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8月30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笔者认为,在当今时代,媒体融合正在从相加阶段向深度融合方面迈进,一些问题在融合发展过程中越来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重申新闻行业的一些基本规矩非常及时,而且很有必要。

  这份通知中指出了目前已经存在的一些问题:报刊出版单位疏于管理,特别是所办的新媒体,采编不规范,审核不严谨,把关不严格,责任不落实,屡屡出现虚假新闻、“标题党”和“三俗”等问题。这些问题虽说是老生常谈,但是却仍然普遍存在。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方面,是媒体发展的大环境使然;但更重要的是,一些媒体的定力不足,人云亦云,把新闻规矩抛在脑后。这样的后果,必然会扰乱新闻传播秩序,损害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

  在笔者看来,透过这份通知,报刊出版单位和其他媒体单位都应该从三个层面去认识、理解、规范本单位的采编行为: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真正做到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当前,各媒体在传播形态上大多是“龙生九子”的状态,报刊和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虽说形式各有不同,但管理标准只能有一个,“子不教,父之过”,无论“九子”哪个出了问题,“龙”都难辞其咎。

  二是重申采编规范,强调从事新闻工作的根本落脚点。通知对新闻采访、编辑、标题制作、审核、刊发等一系列环节需要遵守的规矩作了进一步明确,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新闻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通知中涉及的许多新闻规矩,都是新闻界前辈实践经验的浓缩,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四梁八柱”,应该是任何一种形态媒体从业者的基本从业准则。

  三是夯实制度基础,建立起完备的管理体系和追责机制。从近年来不断发生的虚假新闻报道来看,大多数问题的发生都是因为事前重业绩轻管理、事中制度执行打折扣、事后惩戒浮于表面,造成很多媒体和媒体人没有真正把新闻规矩放在心里、付诸行动,奈何最后只能是“老大徒伤悲”。因此,把制度挺在前面,让规矩约束行为,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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