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9月25日下午, 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颢、总经理陈东阳,因涉嫌敲诈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键词:广告法;执行;传媒;广告;编辑部
作者简介:

2014年9月25日下午,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颢、总经理陈东阳,因涉嫌敲诈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此前,已有“21世纪网”总裁刘冬、副总编周斌、《理财周报》社发行人夏日、主编罗光辉等二十几人被带走。2014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沈颢被带走之前的21世纪集团的25人批准逮捕。回顾以往传媒界发生的这类犯罪和违法案例,实在太多了!
利用发稿权和舆论监督的无形权力寻租现象屡禁不止
2002年繁峙金矿矿难发生后,爆出11名记者受贿无闻的丑闻。2003年,中央以此事件为起点,在新闻传播业界开展三项学习活动,提升新闻职业道德,此项学习活动持续11年了,为什么成效甚微?为什么传媒腐败此伏彼起?是无法可依,无职业道德准则可循吗?在法律层面,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受贿行贿,都是《刑法》明确规定的罪行;在职业道德层面,《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定:“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向采访报道对象提出工作以外的要求”。
上世纪90年代以来,还有数不清的关于“有偿新闻”的禁止性行政规章和党的宣传部的文件颁布。然而,新闻传播业界利用发稿权和舆论监督的无形权力寻租的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新闻传播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也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腐败已非个别行为。
我与沈颢90年代末因为工作关系相识,那时他是南方某报的一版编辑。那时的他,确如他被带走后所说:“当我梦寐以求地进入南方报业后,在很多前辈的指导下,我一直在坚持一种正义、爱心、良知的新闻价值观,也只有在这样一种价值观的引导下才能去为公众利益去服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坚持的很好。”他那句“没有什么可以把人轻易打动。除了真实”的名言,表现了记者刚正不阿的履职气概。然而,进入媒体领导层后,他变了,“我觉得这种变化让我有一种被撕裂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我违背了当初自己对新闻行业的承诺;所以,我觉得非常后悔。”他没有说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但他说的另一句话实际上点出了问题所在:“其实我很早就知道这种新闻敲诈行为涉嫌经济犯罪。但这种模式在媒体圈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是一种普遍的行为。”他说,出于公司生存和盈利的考虑,他还是在这条非法牟利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21世纪公司的问题被揭露出来以后,各家媒体都发表了批判文章,其实哪家媒体都存在同类问题,差别的只是问题的大小和程度。在各家媒体厉声批判别人的时候,我更希望看到各家媒体能够自我解剖、自我揭露问题,并采取措施防范问题的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