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年来,为了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遏制学术浮躁、学术不端行为,改善我国学术生态,学术代表作评价制度受到重视。2013年,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对主要从事创新性研究的科技活动人员实行代表性成果为重点的评价”。2017 年1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职称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建议“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关键词:完善;代表作制;评价制度
作者简介:
近年来,为了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遏制学术浮躁、学术不端行为,改善我国学术生态,学术代表作评价制度受到重视。2013年,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对主要从事创新性研究的科技活动人员实行代表性成果为重点的评价”。2017 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职称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建议“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一些高校也在积极行动,探索、试行代表作制度。2003年,南开大学率先开始在教师学术成果评定和职务晋升评审中试行代表作制度。两年后,北京大学中文系等院系试点推行论文代表作制度。此后,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一批高校,江苏、四川、安徽等省的教育主管部门都明确规定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推行代表作制度。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推行代表作制度势在必行。然而,如果仍在当下的条件下运行,它在一些地方可能会助长外行评审和人情化评审等不良倾向。针对推行代表作制度可能引发的问题,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经验,笔者提出以下四个建议:打通博士论文外审专家库与教师职称外审专家库,实现共建共享;增加外审数量,规避外审漏洞;内审中的院系级评审实施教授评审+民意测评形式;增加代表性成果数量,实现质和量的统一。
打通外审专家库 实现共建共享
推行代表作制度,外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外审制度必须规范和强化。规范的外审制度要有专家库建设、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机制等相关配套环节。目前,争议较大的问题是专家库建设。因为被评审人的成果可能涉及多个学科、领域的各个研究方向,对于许多高校特别是实力不太雄厚的高校或学科来讲,联系和挑选恰当的评审专家极为困难。对此,有学者建议,可以考虑建立全国性的专家库。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在当前通信技术发达的情况下,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专家库和专家评审数据网络平台在技术上并非难事,不过要付诸实施尚需时日。利用现有资源,进行适当改进和完善也不失为一个可考虑的权宜之计。具体来讲,现在许多高校对博士论文进行外审已经施行了数年。如果这些高校将博士论文外审专家库与教师职称外审专家库打通,共建共享,让真正“读得懂”代表性成果的专家来评审,理应行得通。无论从学科专业还是从专家质量来讲,这两个专家库都存在较大的一致性,可以实现共建共享。
增加外审数量 规避外审漏洞
为了规避外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外审专家的数量非常重要,笔者建议至少为5人。要真正发挥外审制度的作用,必须在各个环节上都有科学的、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是,就我国当前的文化和社会条件来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难以百分之百地完全实现保密、回避,监督机制也不健全。为此,增加外审专家数量、提高违规成本,是必要的权宜之计。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对教授和副教授的评审都非常注重校外专家评审,对外审专家的数量也有一定的要求。以美国马里兰大学为例,据统计,1981—1986年间该校收到479封对56例晋级和永久聘任情况的校外专家评审信,每例平均有7—10封信,少则4封,多则17封。此外,外审专家数量为5人,从管理部门角度考虑,评审成本虽然稍高但是也在合理范围之内。一些高校的经验也表明,这是一个较为适合的数量。
规范校内评审
实施教授评审+民意测评形式
高校内部院系层面的教授评审,在不少高校已有比较成熟的做法,但是民意测评在大部分高校并没有真正实施。笔者强调民意测评的重要性,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代表作制度中颇为人诟病的关系评审,并且实施民意测评也是有其客观根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