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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方向
2017年11月06日 14:59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齐恩平 字号

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将在整体谋篇、设计上提出全局性战略及举措,并对改革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落实,从而有力推动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追求,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体进程。

关键词:依法治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治理;审查;法治建设;监察;社会主义法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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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些论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指明了方向。

  一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顶层设计

  十九大报告指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全面依法治国被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后,有力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并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确立为各项工作中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然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面而缜密的统筹。作为重要的总体设计,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站位更高并整体考量,在很大程度上能捋顺各方关系,有利于整合职能部门的资源,从最高层面统一配置资源,整体协调,共同推进,为依法治国方略“谋大局,把方向”,从中央层面化解阻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以冲破某些利益羁绊,形成良性整体机制。

  此外,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还承担着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角色。我国具有经济社会发展不统一、地域差异大等特征,在法治建设方面也存在推进力度不一、成效参差不齐等显著问题,尚未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体化态势。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将在整体谋篇、设计上提出全局性战略及举措,并对改革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落实,从而有力推动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追求,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体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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