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而基于合作博弈形成的以要素产权联合和劳动联合体产权相结合的产权制度,不仅能有效地提高生产效率,而且还能保证初次分配的公平。要素产权内部的分配,先将人力资本、技术资本、土地资本等均量化为货币资本,然后依据等量货币资本获取等额剩余的原则,在要素产权内部单个产权主体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具体来说,包含以下三个要点:第一,强化非物质资本要素产权和劳动联合体产权的地位,变革现有《公司法》中单纯强调资本要素单一产权的安排。物质资本要素产权、非物质资本产权和劳动联合体产权都应当参与企业合作剩余的分配。如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技术要素产权制度、普通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等。
关键词:产权制度;要素;国民收入;劳动联合体;收入分配;企业;分配制度;协调;剩余;货币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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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国民收入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但近年来,如何推进效率和公平更加协调的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职能的转变格局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约束条件来看,初次分配领域不公平的规模和涉及面提出的要求,已经超出了政府的再分配能力。仅仅通过再分配手段来处理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虽然可以使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不合理的分配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他告诫全党:“这个问题不抓紧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着重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十八届五中全会更进一步突出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性,着重指出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这些都充分表明,协调初次分配领域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已经成为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战略性问题。
实现公平和效率相协调的初次分配制度改革,关键在于确立和发展非物质资本产权和劳动联合体产权。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强调产权制度对于收入分配的极端重要性。初次分配作为国民收入分配的基础环节,选择什么样的分配方式,既不是取决于分配方式的先进程度,也不是单凭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所有权关系,并最终由生产力决定。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理论,是研究收入分配问题尤其是初次分配问题的基本原则。对产权的强调,意味着对初次收入分配的研究有了坚实的微观基础。在初次分配中,将国民收入在国家、企业、个人之间进行分配的主体是企业。从理论上说,企业是一个以资源、能力和知识为基础,最大化合作剩余的专业化生产性组织。企业不仅以最大化合作剩余为目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还需要对合作剩余进行分配。而这种分配正是保证初次分配公平的核心。从产权角度切入来研究和解决初次分配的公平问题,也意味着强调收入分配的内生决定,即内生于企业内部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均衡。现有产权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单一资本要素产权制度占主导地位。科技成果和劳动力被排除在资本之外,不能与资本要素一样保值增值。这样一种产权制度的安排,直接影响了我国初次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促进技术进步。因此,初次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改变以单一的资本要素产权为主导的产权制度。而基于合作博弈形成的以要素产权联合和劳动联合体产权相结合的产权制度,不仅能有效地提高生产效率,而且还能保证初次分配的公平。
如何确立这样一种产权制度呢?关键在于确立和发展非物质资本产权和劳动联合体产权。科技成果和劳动力是创造企业合作剩余的主体。与物质资本产权相比,非物质资本产权和劳动联合体产权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也应当分享企业的合作剩余索取权,以及相应的决策权和监督权。这两种产权的确立和发展,必然打破产权关系变化长期只局限于物质资本方面的格局,开辟产权关系的新领域,并且有效地强化劳动者对企业的归属感和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在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公平分配,达到初次分配效率与公平的协调。具体来说,在这种产权制度下,企业内合作剩余的分配将在两个层面展开。首先,合作剩余将依贡献率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归劳动联合体产权所有,另一部分归要素产权所有。其次,在这两部分内部进行分配。要素产权内部的分配,先将人力资本、技术资本、土地资本等均量化为货币资本,然后依据等量货币资本获取等额剩余的原则,在要素产权内部单个产权主体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劳动联合体集体产权内部的分配,可在成员间以分享的形式(比如平均奖)分配。其中,要素产权内部的分配,更多地表现为竞争;而劳动联合体内部的分配,更多地表现为共享。经过两个层面的分配,企业内每一产权主体的收入,都将与其自身的努力和贡献相一致,从而进一步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协调。
这种制度改革主要体现在非物质资本要素产权制度创新和劳动联合体制度创新。具体来说,包含以下三个要点:第一,强化非物质资本要素产权和劳动联合体产权的地位,变革现有《公司法》中单纯强调资本要素单一产权的安排。物质资本要素产权、非物质资本产权和劳动联合体产权都应当参与企业合作剩余的分配。第二,以劳动联合体产权为基础,发展和完善企业公益金制度。进一步探索公益金合理体现劳动联合体产权的途径和方式。第三,进一步完善劳动力、技术、土地、管理等非物质资本要素产权制度。如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技术要素产权制度、普通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等。为了保证上述三个方面的制度改革顺利实现,则需要建立和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相结合的企业多边治理结构;二是建立健全以内在治理为主、外在治理为辅的公司治理模式;三是建立健全企业内收入分配中的工资协商制度,从制度上杜绝将“企业自主决定分配”演变为“企业主自主决定分配”的现象。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