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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的“孝” ——安乐哲对《孝经》的解读
2015年04月01日 16: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文娟 字号

内容摘要:安乐哲是以《圣经》为参照物进入《孝经》世界的。《孝经》与《圣经》都以亲情为主题。从旧约时代起,西方文明发展中的家庭价值亦处于突出地位,《十诫》中有八条戒律言“否”,如“除了我(耶和华)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等等,唯有两条言“是”“当孝敬父母”为其中之一。

关键词:安乐哲;孝经;解读;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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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乐哲是以《圣经》为参照物进入《孝经》世界的。《孝经》与《圣经》都以亲情为主题。从旧约时代起,西方文明发展中的家庭价值亦处于突出地位,《十诫》中有八条戒律言“否”,如“除了我(耶和华)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等等,唯有两条言“是”“当孝敬父母”为其中之一。可见,血亲关系也是《圣经》所关注的重心。这种特征在《孝经》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整篇文章中完全找不到“仁”“智”“信”等那些熟悉的儒家词汇,它至始至终强调的都是“孝”。

  以此入手,安乐哲发现,《圣经》与《孝经》中的“孝”观念有所不同。《圣经》的“孝”,讲的是子女的虔诚(filial piety),正如对另一超验世界宗教形象的敬畏。而《孝经》讲的却是对家庭的敬爱归属之情,“孝”的对象是在世的人或去世的人。《孝经·开宗明义》便引用“孔子”的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也就是说,家庭是“孝”的开端。

  家庭中的“孝”,讲的主要是对父母之孝。根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孝经》为曾子所作。相传,孔子以曾参(曾子)能通孝道,便以此授之于他。孔子告诉曾子,子女的肉体是父母给予的,要加以爱惜和保护,不要使其受到伤害和破坏。这是“孝”最基本的要求。防止身体不受伤害,更要不受到刑戮。古代的肉刑很多,如黥(在脸上刻字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大辟(即死刑)等。受到任何一种刑罚,都是对父母的最大侮辱。曾子在临死前,要他的弟子们掀开被子,看看他的手足有无损伤,然后欣慰地说:“而今而后,吾知免夫。”(《论语·泰伯》)就是指他终身未曾受到过损伤,可以以完整的肉体去面对父母之灵了。

  安乐哲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理解是:“的确,或许《孝经》首章所谓‘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们可以理解为一种劝勉,以使处于不良家庭关系中的人,如果父母不从谏的话能够设法保护自己。”他是从“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句话的基础上理解的,把“身体发肤,不敢毁伤”当作逃避父母责罚的理由。这让我们想起一个故事,曾子除草,失误斩断了瓜苗,他的父亲曾皙大怒,将其打晕在地。孔子听说这件事后,批评曾子不知道爱惜自己身体,不逃避,如果死了就会陷父亲于不义,这将是更大的不孝。安乐哲的解释似乎是受了这个故事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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