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关键词:中华美学;传承;文艺;文艺作品;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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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精辟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基础。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对文艺工作的指导,“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是一个充满新意的命题,甫经提出,便以其立意的高远、视域的宏阔、期待的殷切,引发了高度关注,一年来,围绕这个命题有许多文章刊发于各种报刊。但这并不意味着研究已经足够充分和深入了。一方面它是一个内涵淹博、辐射广阔的理论话题,需要通过认真的梳理和辨识,厘清其间的意义架构和逻辑关系;同时它也是一个实践色彩鲜明的课题,需要在具体的行为中验证与检测、修正和调整,获得可以诉诸计量和评判的操作层面的品格和尺度。这些都决定了对于它的理解探讨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而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以审美的方式把握世界的意识形态,优秀文艺作品同时也是优秀传统文化所蕴涵和倡导的价值观念的重要载体和传播渠道。不妨说,在这个话题范畴中,文艺作品体现了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正如黑格尔所说,“在艺术里,感性的东西是经过心灵化了,而心灵的东西也借感性而显现出来了”,将思想寄寓于形象、审美过程与意识形态表达相互浸染彼此渗透的文艺,对于促进心灵的净化、道德的完善、社会的进步,具有十分独特的效果。它仿佛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在潜移默化中起到濡染教化的作用。而作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发展中形成的集体审美意识的精华的中华美学精神,其形成、发展和完善的最主要途径,也是文艺审美活动即文艺作品的创作、欣赏和传播。强调以文艺的载体和审美的方式,来彰显思想的、道德的力量,正是中华美学精神的精髓所在。
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一种清晰醒豁的逻辑关联:优秀的文艺作品,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审美精神之间,是一种相互绾联、贯通、生发和映照的关系。辨识清楚它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有助于将它们置放在一种整体背景下,以融会统一的眼光、思路与策略,加以观照和思考。
要有效地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首先需要准确认识什么是中华美学精神的核心内涵。中华美学精神,首先体现为其超拔高迈的价值追求,是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在审美领域的积淀和呈现。追求至真、至善、至美以及相互之间的统一,是其最为本质的属性,仿佛音乐变奏曲中那个初始的主题,在一系列缤纷摇曳的旋律演变中,保有一种持久和稳固。这种种价值关怀,尤其充分地体现在文学艺术作品中。以古典文学为例,追寻真理,赞美崇高,追求人格完善,期盼天下大同,对家国社稷的深沉的爱,对人间苦难的深切悲悯……对这些位居价值序列前端的品德或境界的灵魂诉求,我们分别自屈原的肺腑之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自陆游的绝命之作(“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自范仲淹气干青云的誓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自杜甫忧心如焚的呼唤(“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自白居易笔下“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的卖炭翁,自柳宗元眼中从“貌若甚戚”到“汪然出涕”的捕蛇者,自不可胜数的词句、人物、故事中,获得印证,受到感动,产生共鸣。总之,讴歌真善美,斥责假恶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一道源远流长的精神血脉,同样也是中华美学精神的最为坚实的构成。它们过去是、今天是、明天仍将是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牢固基础,是其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
别林斯基说过:“在真正诗的作品里,思想不是以教条方式表现出来的抽象概念,而是构成充溢在作品里的作品灵魂,像光充溢在水晶体里一般”。指的正是理念借助形象化的表达所产生的突出效果。优秀的文艺作品,凭借文艺的诉诸形象、唤起感受、直抵心灵的审美特质,让思想获得了有力的表达和传播。如对公平和正义的向往,是人性中最为基本也最为坚韧的追求,当人们吟诵起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眼前浮现出反差鲜明的画面;当看到舞台上蒙冤的窦娥临刑前悲愤地呼喊“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为天;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血溅白练、六月飞雪,不难想象,在阅读和观看者此刻的心中,对被侮辱被迫害者的同情、对残酷黑暗势力的愤恨,一定会变得极为强烈。这是文艺较之社会意识形态的其他传播方式独擅胜场、更具效能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