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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协会摸底互联网信托开展情况 业内静待细则落地
2015年08月07日 10:37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杨卓卿 字号

内容摘要:为解决信托产品门槛高和互联网门槛低之间的冲突,有业内人士建议,统一降低集合信托产品的门槛,从根本上解决信托产品缺乏流动性的问题。

关键词:互联网;信托;信托公司;信托业;信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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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业协会摸底互联网信托开展情况

  

  互联网业务一向滞缓的信托业近来有了新动向。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信托业协会日前对信托公司开展互联网业务的现状、规划及政策建议等进行了摸底性的问卷调查,信托公司也已借此进行积极反馈。

  摸底调查四个方面

  央行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业务规范。

  对此,信托业协会表示,该文件也确定了互联网信托的业务边界,为信托行业探索互联网金融道路指明方向。这即是协会此次摸底调查的背景及动因。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本次摸底调查主要包括 4 个方面:第一,信托公司是否已经开展互联网信托业务或制定了互联网信托业务规划;第二,互联网信托业务模式及相关实践案例;第三,信托公司开展互联网信托的整体规划;第四,信托公司对于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家中型信托公司相关人士表示,部分信托公司已对互联网信托业务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与布局,但多数局限于信托产品预约、财富活动的预热、产品流转等。也有部分公司进行互联网业务创新,如中信信托发行了消费信托。

  “个别公司还有设立互联网金融部或打造互联网金融平台体系的规划,但更多公司考虑到成本问题,选择与互联网公司合作的方式开展互联网信托。”上述人士说。

  以华宝信托为例,该公司总经理王波表示,“核算成本发现,如果我们自己要去搭互联网平台,成本根本无法承担。所以我们决定,充分地跟一些互联网公司和平台融合,不要在这个平台上做过多投资,只要做内容的提供商就够了。”

  北京信托总经理王晓龙曾表示,进行互联网改造时,信托公司应该放弃小而全的信息化建设,而建立与第三方技术公司更加全面、立体的合作,借助它们的信息、技术和海量数据的掌握和深入分析,以及无缝对接的互联网渠道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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