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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非上市公众公司协会成立
2015年07月08日 13:45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春晖 滕飞 字号

内容摘要:为推动青岛市非上市公众公司自律规范发展、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在青岛证监局支持推动下, 2015年7月7日青岛市非上市公众公司协会举办成立大会。

关键词:公众公司;青岛市;协会;上市;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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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春晖 滕飞) 为推动青岛市非上市公众公司自律规范发展、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在青岛证监局支持推动下, 2015 年 7 月 7 日青岛市非上市公众公司协会举办成立大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监事长邓映翎、青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军、青岛证监局局长安青松出席大会并致辞。 66 家首批会员单位、相关市场机构、媒体代表等约 120 余人参会。

  邓映翎代表全国股转系统祝贺协会成立。他指出,协会成立对提升青岛市非上市公众公司自律管理水平、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国股转系统在融资、交易、股权等制度设计方面的特点,决定了它是专门为中小微企业量身打造的交易场所。以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创新创业发展为主业的全国股转系统将积极开展与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证监局和青岛市非上市公众公司协会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共同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并将与青岛证监局探索建立监管协商工作机制,维护市场的健康稳定。

  张军在致辞中表示,新三板市场对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创新创业、繁荣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青岛市要牢牢抓住新三板扩容的大好机遇,支持、引导、推动中小微企业利用新三板实现做大做强。协会的成立是我市非上市公众公司发展进程中新的里程碑,标志着非上市公众公司发展步入了更加规范的轨道,必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安青松讲话时指出,成立协会是落实监管转型要求,在发挥公司自治、会员自律、市场约束作用基础上,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的重要举措。他表示,今年 5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以公司自治和市场约束为基础、行政监督与自律监督归位尽责的包括挂牌公司在内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作为全国第一个以挂牌公司为会员主体的自律组织,协会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承接服务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归位尽责、服务非上市公众公司规范发展的职责。安青松指出,协会成立标志着青岛资本市场主体自律组织实现了全覆盖,初步构建了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前后衔接、运转协调、归位尽责的新格局。他强调,协会应当着力在四个方面发挥促进作用,即促进监管转型、促进提高青岛经济的证券化率、促进提高青岛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促进会员创新发展。他指出,协会要致力于发挥好“激励传导”机制的作用,激发会员创新创业的活力;致力于服务好青岛金融创新和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致力于推动解决青岛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致力于对接青岛“三创”行动,打造经验交流、业务合作和创新协作三个平台,推动会员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创新发展。

  会上, 8 家拟挂牌企业现场与主办券商签订挂牌合作协议,青岛银行与新成立的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外,成立大会还邀请全国股转系统专家、专注于新三板研究的学者作了现场精彩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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