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北京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商标注册环节,“紫禁城”、“北海”、“中关村”、“什刹海”等历史文化资源名称已纳入保护名录,今后将不能再随意登记、注册(2月 21日《北京青年报》)。之所以历史文化资源名称会被滥用,是因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没有制定相关办法,来防止历史文化名片以及一些新地标等公共资源名称被抢注为商标,使得滥用历史文化资源名称、不合理使用历史文化资源等损毁文化遗产、侵害知识产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独特文化延续和发展,就是保护我们的文化生态,故而应提高对历史文化资源价值的认识,完善相关法规和机制,建立《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名称保护名录》,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名称等公共资源的保护,防止商家热衷于此。
关键词:历史文化;资源名称;商标注册;北京工商局;滥用;什刹海;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名录;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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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商标注册环节,“紫禁城”、“北海”、“中关村”、“什刹海”等历史文化资源名称已纳入保护名录,今后将不能再随意登记、注册(2月21日《北京青年报》)。
滥用历史文化资源名称的问题,确实较为普遍。以“长城”为例,就有很多“长城牌”产品,涉及大型机械、汽车、建材、家用电器及食品药品等,不下几十种。有人认为,以历史文化资源名称作为商品名称,可以更好地弘扬历史文化,还可以助推经济发展,何乐而不为?
事实上,商业领域不宜滥用历史文化资源名称。首先,历史文化资源及其名称是公共资源,一旦成为商品名称,回归之路必然艰难,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无形资产价值流失。其次,历史文化资源及其名称也是紧缺资源,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人人都争而食之,原本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恐怕也就不再珍贵。历史文化资源及其名称还是历史的见证,当它成为创造经济利益的工具,其艺术魅力和历史价值也会大打折扣,乃至消失。
之所以历史文化资源名称会被滥用,是因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没有制定相关办法,来防止历史文化名片以及一些新地标等公共资源名称被抢注为商标,使得滥用历史文化资源名称、不合理使用历史文化资源等损毁文化遗产、侵害知识产权的情况时有发生。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独特文化延续和发展,就是保护我们的文化生态,故而应提高对历史文化资源价值的认识,完善相关法规和机制,建立《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名称保护名录》,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名称等公共资源的保护,防止商家热衷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