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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遵循《条例》
2018年02月27日 13:40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张勋祥 字号
关键词:党的十九大;党务公开;党内民主;互联网+党务

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关键词:党的十九大;党务公开;党内民主;互联网+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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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是全党民主意识、权力监督意识、制度规范意识的自觉。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则是党内民主的前提。党务公开畅通了党内民主通道,《条例》对党务公开“公开什么”“向谁公开”“怎么公开”等问题作出了系统规定,为党务公开提供了制度依据。作为从严、依规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加强党内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促规范、促服务,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更好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党务公开内容丰富,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公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全党公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务,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党务公开适用范围广,党务公开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为此,应注重党务公开的实效,让党员和群众看得懂、易监督、便参与。

  创新党务公开方式。在公开方式上,应推行“互联网+党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党章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标准、方式,明确公开清单,杜绝“暗箱操作”。在公开程序上,应及时主动公开,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严肃监督与追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条例》从公开的内容、公开适用范围、公开实效、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监督与追责上,将党务公开工作置于“阳光”下,构筑起防腐的铜墙铁壁。实践表明,党务公开做得好、很透明的地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党员权利就得到了较好保障。开展好、推动好党务公开,就要把党务公开贯穿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这样,才能在党与人民之间架起心连心的桥梁。

 

    (张勋祥 作者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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