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制度治党,首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权力流程控制”。
关键词:权力;政务;执政基础;基层;村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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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很多新理念,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制度治党,首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权力流程控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加大制度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其中规范“基层权力”能够改善农村社会风气,实现阳光政务,构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壮大集体经济与激发村民内生发展动力、多元化治理为主体的乡村治理体系。
规范党务夯实执政的组织基础
农村党建事关执政基石。一是规范党员干部任免权,选配好支书,抓好关键少数。村党支部书记的提名权、推荐权、罢免权不仅要取得上级党委的同意,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公开,接受监督。注重在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选取村党支部书记到乡镇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先进地区进行挂职,提升其领导能力;建立跨村异地村党支部书记结对帮扶交流机制和在不同岗位上进行定期轮岗机制;建立村党支部书记长期任职保护、晋升机制。二是规范党员发展权,抓好农村党员组织发展能力。按照发展党员的条件、标准,实施择优竞争的方式,从村民小组组长、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经济能人、村民代表中发展党员,发展党员票决制、公示制。为党员创业提供资金、技术、信息支持的发展平台,为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建立党员诚信评价机制,对党员道德、征信、奖惩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创业就业、评选表彰、选拔使用相结合;确立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和认定程序,坚决清理不合格党员。三是规范村党支部运行体系,保障其领导地位。按照阳光党务要求,构建村党支部组织决策权、村民代表委员会表决权、村民委员会事务执行权、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权的权力运行体系;建立“支部+”的组织体制,引导、推荐党员干部主动担任管理职务,构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党员中心户为基础、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产业党支部为骨干的农村组织体系。
规范政务夯实执政的民意基础
农村政务事关执政之本。一是规范政务决策权,科学决策。乡村“三大一重”政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党组织提议、党政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干部大会审议、人大会议决议,县乡纪委全程参与,形成决议后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保障政务公平公正。二是规范政务执行权,依法行政。把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宣传好,让群众知道政务事项、办理程序与时限、服务方式、信息平台等权力清单,并向群众公示执行程序。建立网上政务执行平台,在网络上了解村情、民情、民意并及时向上级反映;设立不同的政务服务点、服务组、服务日、示范点等典型政务执行方式,采用科技+政务的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三是规范政务监督权,民主管理。设定政务执行的具体评价指标,对政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建立上下结合的测评机制,在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一部三委”成员、村民代表和抽样村民中进行政务执行测评,依据满意度来打分测评。建立政务执行评价结果的激励机制,对政务执行考核不合格、测评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置,对政务执行考核优秀、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